沪杭甬养护申苏浙皖项目部复合增效剂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沪杭甬养护申苏浙皖项目部复合增效剂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沪杭甬养护申苏浙皖项目部复合增效剂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沪杭甬养护申苏浙皖项目部复合增效剂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浙江沪 (略) 申苏浙皖 (略) 面施工需要,需采购复合增效剂一批,预估数量5吨,预估含税总金额*元,项目地址为 (略) ,暂估项目供货期为2024.8-2024.1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具有复合增效剂销售业绩合同(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及签订时间应明晰可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供应商按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且递交的响应保证金没有瑕疵。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1)供应商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存储、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需充分考虑运输、存储的相关法律。
(2)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3)若公告与响应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响应文件为准。
三、报价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时30分 。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8月5日16点00分。采购人将于2024年8月5日17点0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 (略) 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 (略) 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6日9时30分 。
7、其他要求:/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浙江 (略) http://**)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浙江沪 (略) 申苏浙皖项目部
地址: (略) 吴兴区环渚街道申苏浙皖养护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子邮箱:*@*q.com
2、监督部门:浙江 (略) (略) 纪检室
地 址: (略) 临安区青山湖 (略) 598号2号楼2层
电 话: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当前时间#
沪杭甬养护申苏浙皖项目部复合增效剂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沪杭甬养护申苏浙皖项目部复合增效剂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浙江沪 (略) 申苏浙皖 (略) 面施工需要,需采购复合增效剂一批,预估数量5吨,预估含税总金额*元,项目地址为 (略) ,暂估项目供货期为2024.8-2024.1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具有复合增效剂销售业绩合同(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及签订时间应明晰可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供应商按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且递交的响应保证金没有瑕疵。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1)供应商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存储、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需充分考虑运输、存储的相关法律。
(2)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3)若公告与响应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响应文件为准。
三、报价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时30分 。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8月5日16点00分。采购人将于2024年8月5日17点0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 (略) 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 (略) 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6日9时30分 。
7、其他要求:/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浙江 (略) http://**)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浙江沪 (略) 申苏浙皖项目部
地址: (略) 吴兴区环渚街道申苏浙皖养护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子邮箱:*@*q.com
2、监督部门:浙江 (略) (略) 纪检室
地 址: (略) 临安区青山湖 (略) 598号2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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