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农民教育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关于发布2024年农民教育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为推进农民培训工作提质增效,助力产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 (略) 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机构申报、县级评审、县级认定、市级备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确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采取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2024年度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1.热衷培训事业。愿意承担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2.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单期培训能力达40人以上。
3.管理水平较高。基地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农业,有共赢发展理念,愿意为农民创业兴业提供优质服务。基地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4.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5.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培训机构自愿向农业农村水利局培训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包括书面申请、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2.逐级审批。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进行评审、认定。
3.进行公示。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对认定的培育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遴选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自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书面申请;
2.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
3.资质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8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部门: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联系人:夏从斌,联系电话:*
为推进农民培训工作提质增效,助力产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 (略) 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机构申报、县级评审、县级认定、市级备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确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采取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2024年度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1.热衷培训事业。愿意承担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2.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单期培训能力达40人以上。
3.管理水平较高。基地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农业,有共赢发展理念,愿意为农民创业兴业提供优质服务。基地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4.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5.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培训机构自愿向农业农村水利局培训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包括书面申请、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2.逐级审批。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进行评审、认定。
3.进行公示。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对认定的培育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遴选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自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书面申请;
2.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
3.资质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8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部门: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联系人:夏从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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