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信访局食堂食材服务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本溪市信访局食堂食材服务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 (略) 信访局食堂食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09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信访局食堂食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略) 发改 (略) 报价和周边大型、网点 (略) 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报价基准价。中标结算折扣费率不高于100%
采购需求:食堂米面油类、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品类等食材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5%以上为合格(含95%),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5%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条件退出。若达到采购人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如续签第三年度,考核方式如上。合同期限为1年+1年+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销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品经营许可项目包含本次采购的所有品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8月09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略)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8月09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山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 (略)
地址: 明 (略) 崔家巷3栋1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中恒信 (略) 本溪分公司
账号:*3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亚楠
电 话: 024-*
项目概况
( (略) 信访局食堂食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09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信访局食堂食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略) 发改 (略) 报价和周边大型、网点 (略) 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报价基准价。中标结算折扣费率不高于100%
采购需求:食堂米面油类、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品类等食材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5%以上为合格(含95%),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5%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条件退出。若达到采购人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如续签第三年度,考核方式如上。合同期限为1年+1年+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销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品经营许可项目包含本次采购的所有品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8月09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略)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8月09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山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 (略)
地址: 明 (略) 崔家巷3栋1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中恒信 (略) 本溪分公司
账号:*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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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亚楠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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