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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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沈阳益 (略) 撰写人: 初琪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255
项目名称: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68,500.00
最高限价(元):1,668,5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日前完成。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在宽甸县9个重点乡镇10万亩黑土地上撒施堆沤肥,每亩撒施200KG。包括大川头镇1.6万亩、灌水镇2.35万亩、硼海镇0.45万亩、青椅山镇1.5万亩、步达远镇1.3万亩、牛毛坞镇0.7万亩、太平哨镇0.5万亩、八河川镇0.5万亩、长甸镇1.1万亩。本项目共划分四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一包组:灌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2.3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二包组:牛毛坞镇、硼海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2个乡镇的1.1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三包组:步达远镇、长甸镇、八河川镇、太平哨镇、青椅山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5个乡镇的4.9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四包组:大川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1.6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五、质量要求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1、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4、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技术指标 (略) 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

7、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4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16,500.00
最高限价(元):816,5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日前完成。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在宽甸县9个重点乡镇10万亩黑土地上撒施堆沤肥,每亩撒施200KG。包括大川头镇1.6万亩、灌水镇2.35万亩、硼海镇0.45万亩、青椅山镇1.5万亩、步达远镇1.3万亩、牛毛坞镇0.7万亩、太平哨镇0.5万亩、八河川镇0.5万亩、长甸镇1.1万亩。本项目共划分四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一包组:灌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2.3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二包组:牛毛坞镇、硼海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2个乡镇的1.1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三包组:步达远镇、长甸镇、八河川镇、太平哨镇、青椅山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5个乡镇的4.9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四包组:大川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1.6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五、质量要求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1、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4、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技术指标 (略) 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

7、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4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479,000.00
最高限价(元):3,479,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日前完成。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在宽甸县9个重点乡镇10万亩黑土地上撒施堆沤肥,每亩撒施200KG。包括大川头镇1.6万亩、灌水镇2.35万亩、硼海镇0.45万亩、青椅山镇1.5万亩、步达远镇1.3万亩、牛毛坞镇0.7万亩、太平哨镇0.5万亩、八河川镇0.5万亩、长甸镇1.1万亩。本项目共划分四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一包组:灌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2.3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二包组:牛毛坞镇、硼海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2个乡镇的1.1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三包组:步达远镇、长甸镇、八河川镇、太平哨镇、青椅山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5个乡镇的4.9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四包组:大川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1.6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五、质量要求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1、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4、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技术指标 (略) 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

7、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4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136,000.00
最高限价(元):1,136,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日前完成。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在宽甸县9个重点乡镇10万亩黑土地上撒施堆沤肥,每亩撒施200KG。包括大川头镇1.6万亩、灌水镇2.35万亩、硼海镇0.45万亩、青椅山镇1.5万亩、步达远镇1.3万亩、牛毛坞镇0.7万亩、太平哨镇0.5万亩、八河川镇0.5万亩、长甸镇1.1万亩。本项目共划分四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一包组:灌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2.3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二包组:牛毛坞镇、硼海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2个乡镇的1.1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三包组:步达远镇、长甸镇、八河川镇、太平哨镇、青椅山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5个乡镇的4.9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四包组:大川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1.6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五、质量要求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1、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4、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技术指标 (略) 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

7、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4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机肥料产品登记证;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代理商须提供肥料厂家的有机肥料产品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63.com)的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宽甸镇新兴西街醉仙胡同2号
联系方式: 0415-*(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益 (略)
地 址: (略) 沈北新区七星大街12号OVU创客公社A座601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益 (略)
账号: *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初琪
电 话: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沈阳益 (略) 撰写人: 初琪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255
项目名称: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68,500.00
最高限价(元):1,668,5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日前完成。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在宽甸县9个重点乡镇10万亩黑土地上撒施堆沤肥,每亩撒施200KG。包括大川头镇1.6万亩、灌水镇2.35万亩、硼海镇0.45万亩、青椅山镇1.5万亩、步达远镇1.3万亩、牛毛坞镇0.7万亩、太平哨镇0.5万亩、八河川镇0.5万亩、长甸镇1.1万亩。本项目共划分四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一包组:灌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2.3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二包组:牛毛坞镇、硼海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2个乡镇的1.1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三包组:步达远镇、长甸镇、八河川镇、太平哨镇、青椅山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5个乡镇的4.9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四包组:大川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1.6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五、质量要求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1、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4、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技术指标 (略) 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

7、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4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16,500.00
最高限价(元):816,5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日前完成。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在宽甸县9个重点乡镇10万亩黑土地上撒施堆沤肥,每亩撒施200KG。包括大川头镇1.6万亩、灌水镇2.35万亩、硼海镇0.45万亩、青椅山镇1.5万亩、步达远镇1.3万亩、牛毛坞镇0.7万亩、太平哨镇0.5万亩、八河川镇0.5万亩、长甸镇1.1万亩。本项目共划分四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一包组:灌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2.3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二包组:牛毛坞镇、硼海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2个乡镇的1.1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三包组:步达远镇、长甸镇、八河川镇、太平哨镇、青椅山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5个乡镇的4.9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四包组:大川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1.6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五、质量要求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1、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4、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技术指标 (略) 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

7、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4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479,000.00
最高限价(元):3,479,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日前完成。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在宽甸县9个重点乡镇10万亩黑土地上撒施堆沤肥,每亩撒施200KG。包括大川头镇1.6万亩、灌水镇2.35万亩、硼海镇0.45万亩、青椅山镇1.5万亩、步达远镇1.3万亩、牛毛坞镇0.7万亩、太平哨镇0.5万亩、八河川镇0.5万亩、长甸镇1.1万亩。本项目共划分四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一包组:灌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2.3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二包组:牛毛坞镇、硼海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2个乡镇的1.1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三包组:步达远镇、长甸镇、八河川镇、太平哨镇、青椅山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5个乡镇的4.9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四包组:大川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1.6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五、质量要求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1、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4、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技术指标 (略) 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

7、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4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136,000.00
最高限价(元):1,136,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日前完成。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在宽甸县9个重点乡镇10万亩黑土地上撒施堆沤肥,每亩撒施200KG。包括大川头镇1.6万亩、灌水镇2.35万亩、硼海镇0.45万亩、青椅山镇1.5万亩、步达远镇1.3万亩、牛毛坞镇0.7万亩、太平哨镇0.5万亩、八河川镇0.5万亩、长甸镇1.1万亩。本项目共划分四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一包组:灌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2.3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二包组:牛毛坞镇、硼海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2个乡镇的1.15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三包组:步达远镇、长甸镇、八河川镇、太平哨镇、青椅山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5个乡镇的4.9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2024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第四包组:大川头镇堆沤肥的采购和撒施,共计1个乡镇的1.6万亩耕地,每亩施用堆沤肥200公斤。

五、质量要求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9524.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19524.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1、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4、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技术指标 (略) 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

7、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4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机肥料产品登记证;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代理商须提供肥料厂家的有机肥料产品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63.com)的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宽甸镇新兴西街醉仙胡同2号
联系方式: 0415-*(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益 (略)
地 址: (略) 沈北新区七星大街12号OVU创客公社A座601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益 (略)
账号: *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初琪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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