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飞云秸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新建秸秆综合利用车间工程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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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飞云秸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新建秸秆综合利用车间工程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 (略) 受稷山县飞云秸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的委托,现就稷山县飞云秸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新建秸秆综合利用车间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飞云秸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新建秸秆综合利用车间工程

2.2项目编号:*

2.3最高限价:*.86元

2.4项目概况: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消防水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和中国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进行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 31日至2024年8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本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有效的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证件,以上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份到山西 (略) 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山西 (略) ( (略) 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

联 系 人:景女士

电 话:03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 12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山西 (略) 开标室。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稷山县飞云秸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

地 址:稷山县稷峰镇马家巷村

邮 编:*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 (略)

地 址: (略) 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

邮 编:*

联 系 人:景女士

电 话:0359-*

电子邮件:*@*63.com


1.招标条件

山西 (略) 受稷山县飞云秸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的委托,现就稷山县飞云秸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新建秸秆综合利用车间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飞云秸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新建秸秆综合利用车间工程

2.2项目编号:*

2.3最高限价:*.86元

2.4项目概况: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消防水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和中国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进行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 31日至2024年8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本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有效的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证件,以上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份到山西 (略) 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山西 (略) ( (略) 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

联 系 人:景女士

电 话:03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 12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山西 (略) 开标室。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稷山县飞云秸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

地 址:稷山县稷峰镇马家巷村

邮 编:*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 (略)

地 址: (略) 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

邮 编:*

联 系 人:景女士

电 话:0359-*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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