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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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略) 〔2023〕6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4〕14号)《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厅〔2023〕4号)《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委厅〔2022〕44号)等精神,为加快完善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网络,补齐农产品产地冷链短板,按照《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委员会关 (略) (略) 现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农〔2017〕113号)《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乡村振兴局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要求,提出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略) 现代农业“10+3” (略) “4+6”都市农业产业体系发展,保障农产品品质,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略) 民消费多样化、品质化需求, (略) 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
二、申报条件
(一) (略) 行政区域内的,已登记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产销和辐射带动能力, (略) 级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原则上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采取合建、联建、入股等方式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三)选 (略) 现代农业产业规划,主导产业为水果、蔬菜(食用菌)、生猪(畜禽)、水产品、茶叶、道地中药材等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四)申报项目建设内 (略) 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五)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2022-2023年度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三、建设标准
(一)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主体工程为高温库、低温库、气调库、预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
(二)配置温湿度探头、温湿度监测主机、物联网卡、摄像头等信息化采集监控设备,并接入四川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
(三)可适当配套建设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及移动式应急冷藏保供、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四)气调库和库容量≥700吨的高温库、低温库和预冷库必须配置安全帽、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作业防护设备。
(五)项目建成后,做到制度上墙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外观标识和编号。
四、支持标准及范围
本专项资金用于2024年度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对于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建设和购置总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土地、生活、办公、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以及利用原有的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不得纳入补贴和总投资范围。
五、实施方案征集与审批
(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自本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材料, (略) 农业农村局对征集的项目组织专家评 (略) 审批立项,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二) (略) 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审备案。项目核查通过后,申报 (略) 上下达的核准备案尽快启动实施。项目方案备案后,因客观原因项目实施方案需要重大变更(调整)的, (略) 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予财政补助。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财政补贴资金,验收标准参照《 (略) 农产品烘干仓储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2022)》执行。
六、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项目实施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审批谁验收”原则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备案、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一)落实工作职责。 (略) 农业农村局为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和项目建设、管理、验收承担第一责任,确保按方案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强化事前、事中过程监管,对土石方开挖回填、隐蔽钢筋混凝土等隐蔽工程要现场核实并做好拍照记录,对项目购置的大额设备要督促实施主体开展询价或招标,保证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防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发生。 (略) 农业农村局履行项目“备案、督导、监管”责任,督促区(市)县抓好项目建设的推进、验收和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施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不定期调研项目建设等情况。项目实施主体按时报送项目建设和投资额转账进度情况。
(三)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纪律要求。
七、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农质科
联 系 人:黄 田
联系电话:028-*
附件:1. 项目备案材料清单
2. (略) 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3.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 (略) 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承诺表
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目录
6.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表

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略) 〔2023〕6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4〕14号)《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厅〔2023〕4号)《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委厅〔2022〕44号)等精神,为加快完善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网络,补齐农产品产地冷链短板,按照《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委员会关 (略) (略) 现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农〔2017〕113号)《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乡村振兴局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要求,提出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略) 现代农业“10+3” (略) “4+6”都市农业产业体系发展,保障农产品品质,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略) 民消费多样化、品质化需求, (略) 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
二、申报条件
(一) (略) 行政区域内的,已登记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产销和辐射带动能力, (略) 级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原则上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采取合建、联建、入股等方式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三)选 (略) 现代农业产业规划,主导产业为水果、蔬菜(食用菌)、生猪(畜禽)、水产品、茶叶、道地中药材等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四)申报项目建设内 (略) 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五)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2022-2023年度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三、建设标准
(一)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主体工程为高温库、低温库、气调库、预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
(二)配置温湿度探头、温湿度监测主机、物联网卡、摄像头等信息化采集监控设备,并接入四川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
(三)可适当配套建设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及移动式应急冷藏保供、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四)气调库和库容量≥700吨的高温库、低温库和预冷库必须配置安全帽、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作业防护设备。
(五)项目建成后,做到制度上墙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外观标识和编号。
四、支持标准及范围
本专项资金用于2024年度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对于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建设和购置总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土地、生活、办公、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以及利用原有的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不得纳入补贴和总投资范围。
五、实施方案征集与审批
(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自本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材料, (略) 农业农村局对征集的项目组织专家评 (略) 审批立项,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二) (略) 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审备案。项目核查通过后,申报 (略) 上下达的核准备案尽快启动实施。项目方案备案后,因客观原因项目实施方案需要重大变更(调整)的, (略) 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予财政补助。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财政补贴资金,验收标准参照《 (略) 农产品烘干仓储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2022)》执行。
六、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项目实施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审批谁验收”原则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备案、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一)落实工作职责。 (略) 农业农村局为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和项目建设、管理、验收承担第一责任,确保按方案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强化事前、事中过程监管,对土石方开挖回填、隐蔽钢筋混凝土等隐蔽工程要现场核实并做好拍照记录,对项目购置的大额设备要督促实施主体开展询价或招标,保证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防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发生。 (略) 农业农村局履行项目“备案、督导、监管”责任,督促区(市)县抓好项目建设的推进、验收和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施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不定期调研项目建设等情况。项目实施主体按时报送项目建设和投资额转账进度情况。
(三)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纪律要求。
七、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农质科
联 系 人:黄 田
联系电话:028-*
附件:1. 项目备案材料清单
2. (略) 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3.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 (略) 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承诺表
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目录
6.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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