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紫金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景区营销策划与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紫金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景区营销策划与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浦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紫金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江苏紫金 (略) 景区营销策划与执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PWZB*CF
1.2 项目名称:江苏紫金 (略) 景区营销策划与执行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含税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5 采购需求:景区营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策划、方案执行等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1年。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法律法规或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3.2 地点: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3.3 方式:凡接受邀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以下指定格式的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①邮件标题为“【投标】项目名称+公司简称”;②邮件正文应包括供应商单位全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开票信息;③邮件附件应包含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上述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到邮件并核验无误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本项目电子版磋商文件。
3.4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售后一概不退。
·收款人:浦 (略)
·开户行: (略) 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金 额:¥*
·用 途: (略) 景区营销策划与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提醒: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否则开具发票抬头为“个人”。获取磋商文件事宜如有不解敬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8.2条。
4.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接收地点: (略) 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2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响应文件开启
5.1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2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6.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 (略) 官网(http://**)、中国 (略) (http://**)进行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一份(PDF格式,以U盘储存随纸质版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2 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3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限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响应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采购人一旦正式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供应商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响应文件及报价时做了充分的考虑。
供应商踏勘现场应提前联系采购人(联系方式见本章第8.1条),踏勘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场所管理相关规定,持身份证件及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进入现场。
8.采购联系事项
8.1 采购人
名 称:江苏紫金 (略)
联系人:施经理
电 话:025-*
地 址: (略) 建邺区扬子江大道230号紫金文创园1号楼
8.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浦 (略)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5-*
邮 箱:*@qq.com
地 址: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浦 (略)
2024年8月1日
浦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紫金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江苏紫金 (略) 景区营销策划与执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PWZB*CF
1.2 项目名称:江苏紫金 (略) 景区营销策划与执行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含税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5 采购需求:景区营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策划、方案执行等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1年。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法律法规或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3.2 地点: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3.3 方式:凡接受邀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以下指定格式的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①邮件标题为“【投标】项目名称+公司简称”;②邮件正文应包括供应商单位全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开票信息;③邮件附件应包含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上述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到邮件并核验无误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本项目电子版磋商文件。
3.4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售后一概不退。
·收款人:浦 (略)
·开户行: (略) 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金 额:¥*
·用 途: (略) 景区营销策划与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提醒: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否则开具发票抬头为“个人”。获取磋商文件事宜如有不解敬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8.2条。
4.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接收地点: (略) 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2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响应文件开启
5.1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2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6.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 (略) 官网(http://**)、中国 (略) (http://**)进行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一份(PDF格式,以U盘储存随纸质版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2 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3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限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响应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采购人一旦正式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供应商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响应文件及报价时做了充分的考虑。
供应商踏勘现场应提前联系采购人(联系方式见本章第8.1条),踏勘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场所管理相关规定,持身份证件及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进入现场。
8.采购联系事项
8.1 采购人
名 称:江苏紫金 (略)
联系人:施经理
电 话:025-*
地 址: (略) 建邺区扬子江大道230号紫金文创园1号楼
8.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浦 (略)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5-*
邮 箱:*@qq.com
地 址: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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