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中心辅助功能区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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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中心辅助功能区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邀请公告


(略) (略) 拟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提供内镜中心辅助功能区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略) 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内镜中心辅助功能区装修工程设计服务。

1.2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折率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

1.3项目概况及内容:(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3.1拟把一号楼负一层机修班用地及原热交换站位置,重新调整为机修班、弱电班、锅炉班用地,占地约270㎡。

1.3.2 拟 (略) 部二楼现弱电班用地重新调整为内镜中心员工更衣、餐厅等用房,把现内镜中心员工更衣、餐厅等用地重新调整为内镜中心麻醉恢复室及患者等候区等用房,占地约290㎡。

对上述改造区域内进行室内平面、装修、水电、暖通等设计。

1.3.3内镜中心辅助功能区装修工程预算150万。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方式。

1.4服务收费:单项工程施工设计收费基准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

项工程施工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费折率。

1.5采购范围:

完成内镜中心辅助功能区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主要包括:

1.5.1 设计工作包括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变更、配合报建、竣工验收等工作。

1.5.2供应商须详细审阅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图纸、设计要求、相关资料、踏勘现场,充分考虑设计技 (略) 电力供应等设计特点。供应商须对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负责。

1.5.3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工程估算造价进行限额设计,如编制的施工设计图纸预算超过估算造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整设计。

1.5.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1.5.5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1.6设计周期: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平面功能布置图

2份

收到开工通知书5个日历天内提交采购人审核,每次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版

含CAD、PDF格式电子版

2

效果图(≦5张)

4份

收到开工通知书7个日历天内提交采购人审核,每次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版

3

施工图(蓝图)

8份

确认平面功能布置图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采购人审核,每次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版

4

变更设计

4份

施工过程中收到采购人变更设计任务单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采购人审核,每次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版

备注:供应商按单项工程进行的阶段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采购人的审查时间不计入工期范围内。表格中1~4项为单项工程的设计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

2.2已进 (略) 上 (略) 交易系统供应商库;

2.3.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其中一种资质)

2.3.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

2.3.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或以上;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受邀报名及相关文件的提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 (略) 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到 (略) (略) 机电工程科(详细地址:后勤辅助楼二楼机电工程科2室)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3.1供应商具有符合项目建设内容要求资质的证明文件。

3.2报名人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在供应商交纳养老保险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 按照提供的项目建设内容,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提交合作意向报价文件(以折率的形式提供最低报价)。

以上复印件等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提交。

报名人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在供应商交纳养老保险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需多准备一份报名时现场核对。

四、其他

4.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采购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参与本次邀请报名的供应商,经资质审查合格、评审后纳入本项 (略) 上 (略) 推荐供应商名单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报名结果不作为本项目最终采购结果。

采购人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7-*

监督投诉电话:0757-*

(略) (略) 机电工程科

2024年8月1日



(略) (略) 拟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提供内镜中心辅助功能区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略) 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内镜中心辅助功能区装修工程设计服务。

1.2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折率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

1.3项目概况及内容:(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3.1拟把一号楼负一层机修班用地及原热交换站位置,重新调整为机修班、弱电班、锅炉班用地,占地约270㎡。

1.3.2 拟 (略) 部二楼现弱电班用地重新调整为内镜中心员工更衣、餐厅等用房,把现内镜中心员工更衣、餐厅等用地重新调整为内镜中心麻醉恢复室及患者等候区等用房,占地约290㎡。

对上述改造区域内进行室内平面、装修、水电、暖通等设计。

1.3.3内镜中心辅助功能区装修工程预算150万。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方式。

1.4服务收费:单项工程施工设计收费基准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

项工程施工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费折率。

1.5采购范围:

完成内镜中心辅助功能区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主要包括:

1.5.1 设计工作包括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变更、配合报建、竣工验收等工作。

1.5.2供应商须详细审阅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图纸、设计要求、相关资料、踏勘现场,充分考虑设计技 (略) 电力供应等设计特点。供应商须对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负责。

1.5.3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工程估算造价进行限额设计,如编制的施工设计图纸预算超过估算造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整设计。

1.5.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1.5.5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1.6设计周期: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平面功能布置图

2份

收到开工通知书5个日历天内提交采购人审核,每次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版

含CAD、PDF格式电子版

2

效果图(≦5张)

4份

收到开工通知书7个日历天内提交采购人审核,每次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版

3

施工图(蓝图)

8份

确认平面功能布置图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采购人审核,每次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版

4

变更设计

4份

施工过程中收到采购人变更设计任务单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采购人审核,每次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版

备注:供应商按单项工程进行的阶段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采购人的审查时间不计入工期范围内。表格中1~4项为单项工程的设计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

2.2已进 (略) 上 (略) 交易系统供应商库;

2.3.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其中一种资质)

2.3.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

2.3.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或以上;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受邀报名及相关文件的提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 (略) 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到 (略) (略) 机电工程科(详细地址:后勤辅助楼二楼机电工程科2室)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3.1供应商具有符合项目建设内容要求资质的证明文件。

3.2报名人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在供应商交纳养老保险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 按照提供的项目建设内容,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提交合作意向报价文件(以折率的形式提供最低报价)。

以上复印件等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提交。

报名人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在供应商交纳养老保险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需多准备一份报名时现场核对。

四、其他

4.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采购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参与本次邀请报名的供应商,经资质审查合格、评审后纳入本项 (略) 上 (略) 推荐供应商名单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报名结果不作为本项目最终采购结果。

采购人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7-*

监督投诉电话:0757-*

(略) (略) 机电工程科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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