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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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JSZC-*-GLHA-G2024-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GLHA-G2024-0001

项目名称: (略) 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5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60万

采购需求:

(略) 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规范化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155天[质保期限1095天(三年) ,交付期限最长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公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公章)。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淮安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 (略) 淮安区西长街141号

联系人:宗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广联工程 (略)

单位地址: (略)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7-2

联系人:梁崇博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崇博

电话:*


(略) 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略) 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JSZC-*-GLHA-G2024-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GLHA-G2024-0001

项目名称: (略) 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5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60万

采购需求:

(略) 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规范化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155天[质保期限1095天(三年) ,交付期限最长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公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公章)。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淮安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 (略) 淮安区西长街141号

联系人:宗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广联工程 (略)

单位地址: (略)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7-2

联系人:梁崇博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崇博

电话:*


(略) 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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