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招标公告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招标公告
?镇雄县民政局 2024-08-01
为健全我县婚姻登记服务体系,推动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并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预防针”“稳定剂”的作用,促进家庭文明进步,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经研究,县民政局拟面向社会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雄县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二、购买主体
镇雄县民政局
三、项目实施周期
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具体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四、项目地点
镇雄县婚姻登记站(点)
五、项目服务内容
(一)开展常态化服务:法定工作日期间,派驻1名工作人员到婚姻登记站(点)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新婚辅导、家庭辅导、离婚疏导、家事调解等驻点服务和线上服务,并建立服务台账。
(二)开展婚俗改革主题活动:在“2.14”“5.20”“七夕”等节日,结合婚俗改革要求,配合婚姻登记中心举办集体颁证仪式、婚俗改革活动不少于3场,向新人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节俭传统美德,宣传婚事简办新办。
(三)开展线下婚姻家庭心理健康讲座:每季度面向居民群众开展线下婚姻家庭心理健康讲座不少于1场,让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走进社区,带领居民学习改善家庭婚姻不良认知、学习婚姻问题处理技巧。
(四)配合县民政局开展婚育新风等宣传活动。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
(二)报名地点:镇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镇雄县婚姻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70-*、*(白同志),电子邮箱:*@*q.com。
七、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一)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报名机构有至少1名以上持中级以上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或法律资格证书人员担任专职辅导员,负责婚姻家庭辅导日常工作。具有从事家庭关系辅导、婚姻危机干预、婚姻适应辅导、离婚调适辅导、婚前辅导或婚姻法律咨询等相关经验。
(三)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
(四)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能正常使用。
(五)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八、项目资金
*元。
九、提交申报材料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机构需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
(二)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
1.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组织法人证书;
2.社会组织年检记录及开户许可证;
3.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4.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5.拟开展服务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书面报送,同时提供电子扫描版。
九、材料评审及比选
县民政局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及其他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定并进行比选后,确定承接方,并公布结果。
十、其它事项说明
(一)报名机构须保证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交机构承担。
(二)镇雄县民政局将通过镇雄县 (略) 发布相关信息,如因关注信息不及时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的,责任自负。
(三)评审结果按报名机构依次排名,签定协议前如排名在前的报名机构放弃或因其他原因退出的,则按分值排名递补。同等条件下,按已成立党组织、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资金资助项目经历、获得评定等级高、持证人员多、受表彰和宣传报道层级高、成立时间早等顺序优先确定。
(四)本项目不得转包。
镇雄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日
?镇雄县民政局 2024-08-01
为健全我县婚姻登记服务体系,推动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并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预防针”“稳定剂”的作用,促进家庭文明进步,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经研究,县民政局拟面向社会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雄县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二、购买主体
镇雄县民政局
三、项目实施周期
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具体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四、项目地点
镇雄县婚姻登记站(点)
五、项目服务内容
(一)开展常态化服务:法定工作日期间,派驻1名工作人员到婚姻登记站(点)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新婚辅导、家庭辅导、离婚疏导、家事调解等驻点服务和线上服务,并建立服务台账。
(二)开展婚俗改革主题活动:在“2.14”“5.20”“七夕”等节日,结合婚俗改革要求,配合婚姻登记中心举办集体颁证仪式、婚俗改革活动不少于3场,向新人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节俭传统美德,宣传婚事简办新办。
(三)开展线下婚姻家庭心理健康讲座:每季度面向居民群众开展线下婚姻家庭心理健康讲座不少于1场,让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走进社区,带领居民学习改善家庭婚姻不良认知、学习婚姻问题处理技巧。
(四)配合县民政局开展婚育新风等宣传活动。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
(二)报名地点:镇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镇雄县婚姻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70-*、*(白同志),电子邮箱:*@*q.com。
七、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一)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报名机构有至少1名以上持中级以上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或法律资格证书人员担任专职辅导员,负责婚姻家庭辅导日常工作。具有从事家庭关系辅导、婚姻危机干预、婚姻适应辅导、离婚调适辅导、婚前辅导或婚姻法律咨询等相关经验。
(三)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
(四)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能正常使用。
(五)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八、项目资金
*元。
九、提交申报材料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机构需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
(二)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
1.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组织法人证书;
2.社会组织年检记录及开户许可证;
3.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4.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5.拟开展服务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书面报送,同时提供电子扫描版。
九、材料评审及比选
县民政局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及其他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定并进行比选后,确定承接方,并公布结果。
十、其它事项说明
(一)报名机构须保证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交机构承担。
(二)镇雄县民政局将通过镇雄县 (略) 发布相关信息,如因关注信息不及时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的,责任自负。
(三)评审结果按报名机构依次排名,签定协议前如排名在前的报名机构放弃或因其他原因退出的,则按分值排名递补。同等条件下,按已成立党组织、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资金资助项目经历、获得评定等级高、持证人员多、受表彰和宣传报道层级高、成立时间早等顺序优先确定。
(四)本项目不得转包。
镇雄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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