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强化/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大市场”/综合宣传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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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强化/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大市场”/综合宣传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强化

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

综合宣传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 (略) 关于加快建设 (略) 场的意见》文件精神, (略) 场化、法治化原则,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明确要抓好“五统一”。 (略) 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略) 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三是打造统一的 (略) 场。四是推进 (略) 场高水平统一。 (略) 场监管公平统一。从破的角度,意见明确要进一 (略) (略) 场干预行为。为深入贯彻总书记“ (略) 场监管和执法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指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监管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是建设 (略) 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有效路径。工作经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综合宣传项目

项目业主: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等;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参选资格

所有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资质。

(二)资格审查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截图;代理机构简介材料,包括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情况等。

2.业绩情况: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绩。

3.授权委托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招标文件及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三年有违规记录的一票否决。

四、代理费用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五、注意事项

(一)处于自治区财政厅暂停采购代理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

(二)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三)本次比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选取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严格资格审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强化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综合宣传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评分工作专班,按照要求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其业务范围等,剔除专业能力不强、服务业绩不佳、有不良记录的代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确定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名单。

(三)确定机构名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比选“强化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综合宣传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评分工作专班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评分标准对参与机构进行认真综合评价,确定为 (略) 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综合宣传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将依法公示。

(四)没有入选的单位将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七、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日-8月8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二)报名及资料提交地点: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双反和价格处( (略) 城关区宇拓路28号)。

(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日18:30。

(四)资料评审时间:**日开始。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龙女士;联系电话:0891-*


发布时间:** 16:38:38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强化

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

综合宣传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 (略) 关于加快建设 (略) 场的意见》文件精神, (略) 场化、法治化原则,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明确要抓好“五统一”。 (略) 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略) 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三是打造统一的 (略) 场。四是推进 (略) 场高水平统一。 (略) 场监管公平统一。从破的角度,意见明确要进一 (略) (略) 场干预行为。为深入贯彻总书记“ (略) 场监管和执法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指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监管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是建设 (略) 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有效路径。工作经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综合宣传项目

项目业主: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等;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参选资格

所有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资质。

(二)资格审查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截图;代理机构简介材料,包括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情况等。

2.业绩情况: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绩。

3.授权委托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招标文件及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三年有违规记录的一票否决。

四、代理费用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五、注意事项

(一)处于自治区财政厅暂停采购代理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

(二)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三)本次比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选取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严格资格审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强化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综合宣传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评分工作专班,按照要求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其业务范围等,剔除专业能力不强、服务业绩不佳、有不良记录的代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确定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名单。

(三)确定机构名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比选“强化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综合宣传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评分工作专班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评分标准对参与机构进行认真综合评价,确定为 (略) 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竞争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综合宣传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将依法公示。

(四)没有入选的单位将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七、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日-8月8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二)报名及资料提交地点: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双反和价格处( (略) 城关区宇拓路28号)。

(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日18:30。

(四)资料评审时间:**日开始。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龙女士;联系电话:0891-*


发布时间:** 16: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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