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医院防火窗改造二期工程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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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医院防火窗改造二期工程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株洲市人民医院防火窗改造二期工程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公布日期:**日

(略) (略) 的委托,正茂 (略) (略) (略) 防火窗改造二期工程(委托代理编号:RSZZ-2024-CG-04 )进行比选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个体工商户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防火窗改造二期工程

2、项目概况:详见比选文件。

3、委托代理编号:RSZZ-2024-CG-04

4、采购方式:比选。

5、项目预算:*.0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略) 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拟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 (略) 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日起至**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正茂 (略) ( (略) 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日下午15:00

开标时间:**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正茂 (略) ( (略) 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五、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荷塘区新华西路新屋街300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31-*

代理机构:正茂 (略)

地址: (略) 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联系人:刘宇培、刘珊珊

电话:0731-*

株洲市人民医院防火窗改造二期工程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公布日期:**日

(略) (略) 的委托,正茂 (略) (略) (略) 防火窗改造二期工程(委托代理编号:RSZZ-2024-CG-04 )进行比选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个体工商户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防火窗改造二期工程

2、项目概况:详见比选文件。

3、委托代理编号:RSZZ-2024-CG-04

4、采购方式:比选。

5、项目预算:*.0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略) 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拟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 (略) 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日起至**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正茂 (略) ( (略) 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日下午15:00

开标时间:**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正茂 (略) ( (略) 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五、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荷塘区新华西路新屋街300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31-*

代理机构:正茂 (略)

地址: (略) 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联系人:刘宇培、刘珊珊

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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