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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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行政区域 沈抚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6: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场 (略) 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场 (略) 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预算金额 ¥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鄢海冰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纪女士、024-*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鄢海冰、024-*

项目概况

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场 (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GS*

项目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1.越冬蚊虫消杀2.春季灭鼠3.夏季蚊虫4.蜱虫消杀5.秋季灭鼠等(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场 (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场 (略) 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场 (略) 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至2024年8 月 8 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场 (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请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有意报名者需先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经查验合格后,方可缴纳文件费。文件费缴纳需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时,须在电汇或转账凭证的摘要栏、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填写投标项目名称,缴纳标书款名称要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标书款将予以拒收,视为未领取招标文件。

电汇账号如下:

(1)账户名: (略) 场 (略)

(2)账号:*

(3)开户行: (略) 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邮箱地址:*@*63.com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纪女士、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场 (略)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鄢海冰、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海冰

电 话:  024-*

 
,辽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行政区域 沈抚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6: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场 (略) 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场 (略) 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预算金额 ¥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鄢海冰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纪女士、024-*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鄢海冰、024-*

项目概况

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场 (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GS*

项目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1.越冬蚊虫消杀2.春季灭鼠3.夏季蚊虫4.蜱虫消杀5.秋季灭鼠等(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场 (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场 (略) 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场 (略) 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至2024年8 月 8 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场 (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请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有意报名者需先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经查验合格后,方可缴纳文件费。文件费缴纳需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时,须在电汇或转账凭证的摘要栏、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填写投标项目名称,缴纳标书款名称要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标书款将予以拒收,视为未领取招标文件。

电汇账号如下:

(1)账户名: (略) 场 (略)

(2)账号:*

(3)开户行: (略) 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邮箱地址:*@*63.com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纪女士、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场 (略)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鄢海冰、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海冰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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