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某部2024年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1、2、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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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某部2024年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1、2、3包

资格预审公告

辽宁泓博 (略) 受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参加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JJDECD-F1001

2.项目名称:沈阳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01包*元;02包*元;03包*元。(最终以实际使用为准)

4.最高限价:每包优惠率不得低于10%。

5.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采购需求

备注

第一包

01

禽畜肉、蛋、水产类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第二包

02

果蔬类、干菜(食用菌)类、豆制品类

第三包

03

粮油调料、饮料和乳制品类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 (略)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型企业要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 (略) 内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3.投 (略) 范围内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至少2辆配送车辆,提供购车凭证、租赁协议、结算发票、行驶证等证明材料;提供仓库和冷库的使用权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租金银行转账记录;提供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和粮油干调类等与供应商或生产商签订的协议)。

4.投标人应承诺*方紧急采购时2小时能够响应,6小时内将菜品送至采购地点(提供承诺)。

5.投标人能够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 (略) 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税务完税证明。

(七)供应商可参加多个包的投标,也可中多个包。

三、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2纳税证明材料:提供投标申请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3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申请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原件);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

9.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军队单位除外。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13. 本项目特定资料:

1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型企业要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13.2投 (略) 内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13.3投 (略) 范围内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至少2辆配送车辆,提供购车凭证、租赁协议、结算发票、行驶证等证明材料;提供仓库和冷库的使用权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租金银行转账记录;提供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和粮油干调类等与供应商或生产商签订的协议)。

13.4投标人应承诺*方紧急采购时2小时能够响应,6小时内将菜品送至采购地点(提供承诺)。

13.5 (略) 备案截图

注: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申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二)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yi、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并胶装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材料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和标记

(1)申请材料的正本和副本统yi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3)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4)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三)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

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辽宁泓博 (略) 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资格审查小组由5人以上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

※合格制:按照本公告载明的审查因素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书面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安排组织对书面资格审查合格的各投标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审查内容详见附件),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只有通过书面资格审查且经采购人现场考察合格的申请人才能被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

2. 各合同包重新开展资格预审活动的情形

(1)同一合同包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3家的;

(2)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同一合同包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2家的。

(3)经采购人进行实地考察后,同一合同包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2家的。

(四)结果告知

辽宁泓博 (略)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开始时间:2024 年8月 15 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4 年8月 15 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辽宁泓博 (略) 开标室。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采购人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邢先生

地址: (略)

联系方法:0301-*

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方法:0301-*

代理机构:辽宁泓博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第一商城B座1402

联系人:王晓轩、林秀妍

联系方式:*

七、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有意向参加资格申请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24 年8 月 2 日至2024年 8 月 8 日(09:00—11:30, 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辽宁泓博 (略) 。

(三)报名方式:可直接到辽宁泓博 (略)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异地报名者,需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报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报名人办理后续资格预审文件发送事宜。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 (略)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8. (略) 备案截图

以上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仅作为报名材料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四)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免费提供电子版。

附件:(报名获取)

一、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八、实地考察

(一)由筹措实施小组、监督小组和招标机构共同组织,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报名材料及本项目资格要求,先进行资料审查,后进行现地考察,必要时可邀请评审专家参加资格审查。

(二)实地考察内容

①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仅生产型企业)、对公账户、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不限于以上种类)进行审查,各项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②委托代理人及相 (略) 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交纳记录);③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④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 (略) 内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⑤投 (略) 范围内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至少2辆配送车辆,提供购车凭证、租赁协议、结算发票、行驶证等证明材料;提供仓库和冷库的使用权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租金银行转账记录;提供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和粮油干调类等与供应商或生产商签订的协议)。⑥投标人应承诺*方紧急采购时2小时能够响应,6小时内将菜品送至采购地点(提供承诺)。⑦投标人能够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 (略) 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税务完税证明。

(三)考察时间

报名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提前一天电话通知需要考察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考察要求

供应商预审,委托地方招标代理机构的,筹措实施小组、监督小组须全程参与。预审考察情况应留存相关资料,形成考察报告报筹措领导小组审批,并供评标时参考。

,沈阳

资格预审公告

辽宁泓博 (略) 受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参加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JJDECD-F1001

2.项目名称:沈阳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01包*元;02包*元;03包*元。(最终以实际使用为准)

4.最高限价:每包优惠率不得低于10%。

5.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采购需求

备注

第一包

01

禽畜肉、蛋、水产类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第二包

02

果蔬类、干菜(食用菌)类、豆制品类

第三包

03

粮油调料、饮料和乳制品类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 (略)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型企业要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 (略) 内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3.投 (略) 范围内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至少2辆配送车辆,提供购车凭证、租赁协议、结算发票、行驶证等证明材料;提供仓库和冷库的使用权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租金银行转账记录;提供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和粮油干调类等与供应商或生产商签订的协议)。

4.投标人应承诺*方紧急采购时2小时能够响应,6小时内将菜品送至采购地点(提供承诺)。

5.投标人能够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 (略) 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税务完税证明。

(七)供应商可参加多个包的投标,也可中多个包。

三、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2纳税证明材料:提供投标申请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3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申请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原件);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

9.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军队单位除外。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13. 本项目特定资料:

1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型企业要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13.2投 (略) 内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13.3投 (略) 范围内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至少2辆配送车辆,提供购车凭证、租赁协议、结算发票、行驶证等证明材料;提供仓库和冷库的使用权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租金银行转账记录;提供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和粮油干调类等与供应商或生产商签订的协议)。

13.4投标人应承诺*方紧急采购时2小时能够响应,6小时内将菜品送至采购地点(提供承诺)。

13.5 (略) 备案截图

注: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申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二)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yi、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并胶装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材料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和标记

(1)申请材料的正本和副本统yi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3)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4)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三)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

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辽宁泓博 (略) 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资格审查小组由5人以上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

※合格制:按照本公告载明的审查因素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书面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安排组织对书面资格审查合格的各投标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审查内容详见附件),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只有通过书面资格审查且经采购人现场考察合格的申请人才能被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

2. 各合同包重新开展资格预审活动的情形

(1)同一合同包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3家的;

(2)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同一合同包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2家的。

(3)经采购人进行实地考察后,同一合同包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2家的。

(四)结果告知

辽宁泓博 (略)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开始时间:2024 年8月 15 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4 年8月 15 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辽宁泓博 (略) 开标室。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采购人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邢先生

地址: (略)

联系方法:0301-*

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方法:0301-*

代理机构:辽宁泓博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第一商城B座1402

联系人:王晓轩、林秀妍

联系方式:*

七、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有意向参加资格申请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24 年8 月 2 日至2024年 8 月 8 日(09:00—11:30, 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辽宁泓博 (略) 。

(三)报名方式:可直接到辽宁泓博 (略)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异地报名者,需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报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报名人办理后续资格预审文件发送事宜。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 (略)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8. (略) 备案截图

以上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仅作为报名材料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四)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免费提供电子版。

附件:(报名获取)

一、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八、实地考察

(一)由筹措实施小组、监督小组和招标机构共同组织,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报名材料及本项目资格要求,先进行资料审查,后进行现地考察,必要时可邀请评审专家参加资格审查。

(二)实地考察内容

①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仅生产型企业)、对公账户、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不限于以上种类)进行审查,各项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②委托代理人及相 (略) 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交纳记录);③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④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 (略) 内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⑤投 (略) 范围内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至少2辆配送车辆,提供购车凭证、租赁协议、结算发票、行驶证等证明材料;提供仓库和冷库的使用权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租金银行转账记录;提供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和粮油干调类等与供应商或生产商签订的协议)。⑥投标人应承诺*方紧急采购时2小时能够响应,6小时内将菜品送至采购地点(提供承诺)。⑦投标人能够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 (略) 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税务完税证明。

(三)考察时间

报名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提前一天电话通知需要考察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考察要求

供应商预审,委托地方招标代理机构的,筹措实施小组、监督小组须全程参与。预审考察情况应留存相关资料,形成考察报告报筹措领导小组审批,并供评标时参考。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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