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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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略) 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略) 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 (略) 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

2.3采购方式:谈判

2.4项目范围: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及设备物资处置。办公楼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7393.5平方米,19层,地下2层,钢混结构;配电室建筑面积40平方米,位于办公楼西南侧,一层,砖混结构。楼内附属设备设施及办公设备一并进行处置。

2.5项目要求:拆除建筑物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对项目范围内建筑物(包括基础)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开挖、清理及平整覆黄土,对拆除物(建筑垃圾)进行依法合规处置,并于拆除期限内清理出 (略) 厂区,垃圾运输及处置由拆除方负责,发生任何因垃圾清运、倾倒、堆放等原因造成的处罚由拆除方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沿公司地域周界建筑物拆除后须建设围墙:拆除方负责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相关措施及防控,负责与拆除施工相关的政府部门的许可手续的办理及周边居民(或企业、自然人等)的协调。

建筑物拆除与设备物资处置打包采购。

拆除方式不能采用爆破,应采用人工加机械合理安全拆除。

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2.7工期:3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方通知为准,*方全部工作完成并经*方验收合格为实际完工日期。因*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施工,每拖延一天,扣保证金或工程款*万元。

2.8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行业部门现行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不低于采购文件及当地政府相关土地收储要求。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2021年(含)以来类似建筑物拆除(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钢混结构)业绩2份;(提供:1.业绩合同;2.合同结算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及该发票在国税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注:关于类似问题,若合同不显示,可以提供关于该工程的其他证明材料、网页查询等均可)。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查询。

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将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作为附件并上传至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待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凡通过上述要求报名者,请在**日至2024年 08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响应人报名相关信息 (即 IP 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唯一识别码、操作系统及版本号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相关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 12日上午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 址: (略) 秦岭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先生 商务

* 杨先生 技术

监督部门

(略) 纪检审计部

监督电话: 0371-*

(略)

2024年 08 月 01日



(略) 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略) 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 (略) 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

2.3采购方式:谈判

2.4项目范围:办公楼等建筑物拆除及设备物资处置。办公楼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7393.5平方米,19层,地下2层,钢混结构;配电室建筑面积40平方米,位于办公楼西南侧,一层,砖混结构。楼内附属设备设施及办公设备一并进行处置。

2.5项目要求:拆除建筑物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对项目范围内建筑物(包括基础)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开挖、清理及平整覆黄土,对拆除物(建筑垃圾)进行依法合规处置,并于拆除期限内清理出 (略) 厂区,垃圾运输及处置由拆除方负责,发生任何因垃圾清运、倾倒、堆放等原因造成的处罚由拆除方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沿公司地域周界建筑物拆除后须建设围墙:拆除方负责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相关措施及防控,负责与拆除施工相关的政府部门的许可手续的办理及周边居民(或企业、自然人等)的协调。

建筑物拆除与设备物资处置打包采购。

拆除方式不能采用爆破,应采用人工加机械合理安全拆除。

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2.7工期:3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方通知为准,*方全部工作完成并经*方验收合格为实际完工日期。因*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施工,每拖延一天,扣保证金或工程款*万元。

2.8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行业部门现行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不低于采购文件及当地政府相关土地收储要求。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2021年(含)以来类似建筑物拆除(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钢混结构)业绩2份;(提供:1.业绩合同;2.合同结算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及该发票在国税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注:关于类似问题,若合同不显示,可以提供关于该工程的其他证明材料、网页查询等均可)。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查询。

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将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作为附件并上传至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待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凡通过上述要求报名者,请在**日至2024年 08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响应人报名相关信息 (即 IP 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唯一识别码、操作系统及版本号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相关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 12日上午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 址: (略) 秦岭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先生 商务

* 杨先生 技术

监督部门

(略) 纪检审计部

监督电话: 0371-*

(略)

2024年 08 月 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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