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机关前庭院改造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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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机关前庭院改造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
行政区域 永春县 公告时间 **日 18: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5-*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先生 0595-*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综合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改造(修缮),加铺细粒式沥青砼,具体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10日内,成交人需保证施工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综合股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综合股

五、开启

时间:**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春县桃城填桃源南路352号办公楼四楼综合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7154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154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改造(修缮),加铺细粒式沥青砼,具体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10日内,成交人需保证施工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综合股

方式: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8:00(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综合股

五、开启

时间:**日上午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

联系方式:潘先生 059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 0595-*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        

联系方式: 潘先生 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   059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
行政区域 永春县 公告时间 **日 18: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5-*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先生 0595-*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综合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改造(修缮),加铺细粒式沥青砼,具体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10日内,成交人需保证施工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综合股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综合股

五、开启

时间:**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春县桃城填桃源南路352号办公楼四楼综合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 (略) 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7154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154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改造(修缮),加铺细粒式沥青砼,具体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10日内,成交人需保证施工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综合股

方式: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8:00(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综合股

五、开启

时间:**日上午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

联系方式:潘先生 059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 0595-*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源南路352号        

联系方式: 潘先生 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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