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国资委关于比选日喀则市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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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国资委关于比选日喀则市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日喀则市国资委关于比选日喀则市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比选范围

市国资委 (略) 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拟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参加比选。

二、比选条件

(一)项目代理性质:采购类

(二)比选需求: (略) 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拟比选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比选方式:综合评估法

(四)资金支付: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总投资(万元): 495.56万元

(六)代理费最高限价:中标价的1.5%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略) 财政局备案登记;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四、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

(一)比选报名截止时间:**日(8月3日(星期六)、8月4日(星期天)正常办公)下午18时30分。比选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后在截止时间内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一楼办公室,提交“报名表”时,领取评分标准及明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下午18时00分;比选人相应文件均须密封完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楼办公室,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三)如需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日下午18时00分前在工作日或上班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楼办公室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选响应文件格式可参考评分标准及明细自行编写。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下午18时20分。

(六)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七)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本项目比选过程中文件、数据等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有效保管、不得外泄并提供保密承诺书。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结果公示及质疑处置

评分结果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1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检举举报:

举报电话:0892-*

电子邮箱:*@*26.com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桑珠孜区年河南路7号

联 系 人: 姜先生

联系电话:*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

报名表.docx


日喀则市国资委关于比选日喀则市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比选范围

市国资委 (略) 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拟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参加比选。

二、比选条件

(一)项目代理性质:采购类

(二)比选需求: (略) 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拟比选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比选方式:综合评估法

(四)资金支付: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总投资(万元): 495.56万元

(六)代理费最高限价:中标价的1.5%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略) 财政局备案登记;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四、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

(一)比选报名截止时间:**日(8月3日(星期六)、8月4日(星期天)正常办公)下午18时30分。比选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后在截止时间内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一楼办公室,提交“报名表”时,领取评分标准及明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下午18时00分;比选人相应文件均须密封完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楼办公室,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三)如需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日下午18时00分前在工作日或上班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楼办公室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选响应文件格式可参考评分标准及明细自行编写。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下午18时20分。

(六)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七)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本项目比选过程中文件、数据等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有效保管、不得外泄并提供保密承诺书。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结果公示及质疑处置

评分结果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1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检举举报:

举报电话:0892-*

电子邮箱:*@*26.com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桑珠孜区年河南路7号

联 系 人: 姜先生

联系电话:*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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