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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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安县岭南路大学生创业孵化园2楼206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Z2024-ZA-013

项目名称: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标包1(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其他文艺设备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_标包11批

科学发现室器材、直饮水机、绘本、桌面玩具、悬浮地板、教师用书、其它部室设施设备、部室桌椅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②《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⑤《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内容;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④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信用中国”网站链接的第三方政府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 上午 08:3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安县岭南路大学生创业孵化园2楼206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岭南路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

地址:镇安县高峰镇两河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

中建 (略)

**日

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安县岭南路大学生创业孵化园2楼206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Z2024-ZA-013

项目名称: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标包1(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其他文艺设备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_标包11批

科学发现室器材、直饮水机、绘本、桌面玩具、悬浮地板、教师用书、其它部室设施设备、部室桌椅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学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②《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⑤《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内容;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④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信用中国”网站链接的第三方政府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 上午 08:3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安县岭南路大学生创业孵化园2楼206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岭南路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

地址:镇安县高峰镇两河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

中建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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