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乐志沟村等乡村振兴道路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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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乐志沟村等乡村振兴道路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乐志沟村等乡村振兴道路提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佰(洛阳) (略) 受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乐志沟村等乡村振兴道路提升项目;

2、招标编号:伊川工施招标(2024)0179号;

3、建设地点:伊川县水寨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02 元

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7、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乐志沟村等乡村振兴道路提升项目,工 (略) 伊川县水寨镇,共包含6个村庄道路提升。具体改造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

乐志沟村:铺设沥青路面长1627米,宽5-6米,厚5cm,共计8583平方米,新建规格为50cm*50cm的排水沟长度900米,其中盖板边沟为120米,余为排水沟;铺设直径400mm波纹排水管,长度300米;

南申村:铺设长1931米,宽6-7米,厚5cm的沥青路面,共计12909平方米,道路两侧新建排水沟,长370米,规格为40cm*50cm;

姬磨村:铺设沥青路面长1354米,宽4-5米,厚5cm,共计 9372平方米;

左寨村:铺设沥青路面,长1119米,宽5-6米,厚度5cm,共计6040平方米;

瑶张村:铺设沥青路面长3630米,宽3-4米,厚5cm。合计13406平方米;

银张村:铺设沥青路面,长1608米,宽5-6米,厚5cm,共计9482平方米,在道路一侧新建规格为120cm*120cm排水渠,长度400米。具体改造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

8、工期:9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缺陷责任期:12 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 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5、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伊川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伊川县洛临路南段332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中佰(洛阳) (略)

地 址: (略) 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B区26幢3709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监管部门:伊川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伊川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乐志沟村等乡村振兴道路提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佰(洛阳) (略) 受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乐志沟村等乡村振兴道路提升项目;

2、招标编号:伊川工施招标(2024)0179号;

3、建设地点:伊川县水寨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02 元

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7、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乐志沟村等乡村振兴道路提升项目,工 (略) 伊川县水寨镇,共包含6个村庄道路提升。具体改造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

乐志沟村:铺设沥青路面长1627米,宽5-6米,厚5cm,共计8583平方米,新建规格为50cm*50cm的排水沟长度900米,其中盖板边沟为120米,余为排水沟;铺设直径400mm波纹排水管,长度300米;

南申村:铺设长1931米,宽6-7米,厚5cm的沥青路面,共计12909平方米,道路两侧新建排水沟,长370米,规格为40cm*50cm;

姬磨村:铺设沥青路面长1354米,宽4-5米,厚5cm,共计 9372平方米;

左寨村:铺设沥青路面,长1119米,宽5-6米,厚度5cm,共计6040平方米;

瑶张村:铺设沥青路面长3630米,宽3-4米,厚5cm。合计13406平方米;

银张村:铺设沥青路面,长1608米,宽5-6米,厚5cm,共计9482平方米,在道路一侧新建规格为120cm*120cm排水渠,长度400米。具体改造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

8、工期:9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缺陷责任期:12 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 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5、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伊川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伊川县洛临路南段332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中佰(洛阳) (略)

地 址: (略) 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B区26幢3709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监管部门:伊川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伊川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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