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 (略) 玉检中心全流排放检测试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106-YLQT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玉检中心全流排放检测试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略) 39
号东盛大厦17楼云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
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6-YLQT
项目名称:玉检中心全流排放检测试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仟*佰万元整(¥*.00)
采购需求:拟采购电力测功机台架测控系统1套、排放测试系统1套、试验室辅助系统
2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39号东盛大厦17楼云 (略)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
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投标时须将收
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资格证明文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索取收据的,投标人应当提
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2)获取招标文件所递交的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上述属复印件的须加盖
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合格且
有效方可购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地点: (略) (略) 39号东盛大厦17楼云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门户
网(http://**.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玉柴工业园玉博大道1520号
联系人:李川宁
联系方式:07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略) 39号东盛大厦17楼
联系方式: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俊霖、宁桂先
电 话:0775-*、*
云 (略)
2024年8月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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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YLQT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玉检中心全流排放检测试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略) 39
号东盛大厦17楼云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
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6-YLQT
项目名称:玉检中心全流排放检测试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仟*佰万元整(¥*.00)
采购需求:拟采购电力测功机台架测控系统1套、排放测试系统1套、试验室辅助系统
2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39号东盛大厦17楼云 (略)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
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投标时须将收
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资格证明文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索取收据的,投标人应当提
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2)获取招标文件所递交的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上述属复印件的须加盖
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合格且
有效方可购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地点: (略) (略) 39号东盛大厦17楼云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门户
网(http://**.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玉柴工业园玉博大道1520号
联系人:李川宁
联系方式:07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略) 39号东盛大厦17楼
联系方式: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俊霖、宁桂先
电 话:0775-*、*
云 (略)
2024年8月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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