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九紫郡苑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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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九紫郡苑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广南县九紫郡苑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 工决算编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南县 (略)
联系人:朱德耀
联系电话:*
文件获取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文山州
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 月 2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8月8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3.1资质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履行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总公司)授权并由总所(总公司)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总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总所(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且投标人在人员及设备方面需具备履行本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略) 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略) 财务情况说明))。
3.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近一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0人,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3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土建专业负责人的注册专业必须为“土建”;安装专业负责人的注册专业必须为“安装”;财务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一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信誉良好,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申明材料)。
3.4.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若存在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
(2)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75平方米,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其中: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 (略) 配套齐全的宜居小区。

招标项目名称:广南县九紫郡苑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 工决算编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南县 (略)
联系人:朱德耀
联系电话:*
文件获取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文山州
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 月 2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8月8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3.1资质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履行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总公司)授权并由总所(总公司)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总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总所(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且投标人在人员及设备方面需具备履行本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略) 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略) 财务情况说明))。
3.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近一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0人,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3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土建专业负责人的注册专业必须为“土建”;安装专业负责人的注册专业必须为“安装”;财务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一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信誉良好,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申明材料)。
3.4.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若存在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
(2)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75平方米,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其中: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 (略) 配套齐全的宜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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