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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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附属工程

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附属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JWZBXM005

项目名称: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197.39元

最高限价:325,197.39元

采购需求: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附属工程,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带以下材料购买采购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副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地点:辽宁 (略) ( (略) 市府路18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市府路18号)

五、开启

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市府路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柳屯镇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府路16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兴

电 话:024-*


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附属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JWZBXM005

项目名称: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197.39元

最高限价:325,197.39元

采购需求: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附属工程,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带以下材料购买采购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副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地点:辽宁 (略) ( (略) 市府路18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市府路18号)

五、开启

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市府路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柳屯镇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府路16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兴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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