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回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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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回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回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人 (略) 分行拟于近日就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回收服务项目 进行磋商采购,项目编号:2024-DELX06,项目预算:28万元/年(含税)。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并具有 (略) 参加我行的书面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DELX06
项目名称: 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回收服务
采购方式:磋商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技术要求等

1

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回收服务

1

28万元/年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项目一招三年,残损人民币销毁单价、废料回收单价在合同期内均固定不变。硬币销毁、废料回收执行收、支两条线,分别独立结算,预算金额仅指销毁所需支付的年度总费用,不含废料回收金额。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磋商采购文件发放
1.获取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 (略) 延安路149号539室。
3.获取方式:项目联系人携带填写完整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登记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现场登记获取。
4.采购文件售价:0元(不收取)。
5.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略) 延安路149号539室。
3.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存放于密封信封内。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采用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日09时00分
2.磋商地址: (略) 延安路149号544室。
六、澄清与答疑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与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由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分别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发现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指标、评审办法等条款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有失公允的,可以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文件3日内予以解答,并出具书面答疑纪要。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视情况组织集中答疑,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收受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 (略) 分行
地址: (略) 上城区延安路149号
集中采购中心联系人:张怡(0571-*)
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马女士(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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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回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人 (略) 分行拟于近日就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回收服务项目 进行磋商采购,项目编号:2024-DELX06,项目预算:28万元/年(含税)。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并具有 (略) 参加我行的书面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DELX06
项目名称: 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回收服务
采购方式:磋商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技术要求等

1

残损人民币硬币销毁及销毁废料回收服务

1

28万元/年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项目一招三年,残损人民币销毁单价、废料回收单价在合同期内均固定不变。硬币销毁、废料回收执行收、支两条线,分别独立结算,预算金额仅指销毁所需支付的年度总费用,不含废料回收金额。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磋商采购文件发放
1.获取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 (略) 延安路149号539室。
3.获取方式:项目联系人携带填写完整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登记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现场登记获取。
4.采购文件售价:0元(不收取)。
5.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略) 延安路149号539室。
3.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存放于密封信封内。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采用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日09时00分
2.磋商地址: (略) 延安路149号544室。
六、澄清与答疑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与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由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分别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发现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指标、评审办法等条款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有失公允的,可以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文件3日内予以解答,并出具书面答疑纪要。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视情况组织集中答疑,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收受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 (略) 分行
地址: (略) 上城区延安路149号
集中采购中心联系人:张怡(0571-*)
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马女士(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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