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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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4〕1号、通财农指〔2023〕3号)和《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以上相关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农发〔2024〕74号)文件要求,7月30日—8月1日,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海门区悦来越好家庭农场等16个主体申报的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家庭农场、合作社)项目开展立项,专家组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同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听介绍、质询等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所有项目符合立项要求,同意所有项目通过立项。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至8月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家庭农场、合作社)申报建设主体明细

(略) 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家庭农场、合作社)申报建设主体明细.xlsx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4〕1号、通财农指〔2023〕3号)和《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以上相关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农发〔2024〕74号)文件要求,7月30日—8月1日,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海门区悦来越好家庭农场等16个主体申报的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家庭农场、合作社)项目开展立项,专家组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同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听介绍、质询等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所有项目符合立项要求,同意所有项目通过立项。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至8月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家庭农场、合作社)申报建设主体明细

(略) 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家庭农场、合作社)申报建设主体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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