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岱路支行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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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岱路支行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略) 郑州金岱路支行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略) 受 (略) (略) 分行委托,就 (略) 郑州金岱路支行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略) 郑州金岱路支行装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BOC-00017-2024GC109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外装饰、营销设施(仅包括电气施工)、给排水、电气照明、综合布线、拆除、垃圾清运等,装修面积:382.49平方米。

2.投标人应办理与该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施工证件、批件(如施工证、公安验收合格意见等),积极配合二级行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以上费用,由于承包人未办理以上各种证件造成的罚款及中行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3.郑州金岱路支行为新址装修项目。投标人可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项目地址: (略) 管城回族区文德路13号7号楼1层103、104、105、106号(管城区文达路与鼎瑞街交叉口西100米河南光之谷商业中心7号楼一层)。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工程项目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人数量:1家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质保期: 装修2年,其余部分按国家标准执行。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流程: /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10.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五、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要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3.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相应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及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的内容。

(注:以上资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资料,报名现场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发售时间:**日至**日17:3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 (略) 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A424室领取。

售 价:文件费300元人民币,图纸费500元(招标文件、图纸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ndzzbtb.http://**.cn/#/)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09时00分。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A427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踏勘

踏勘时间:**日上午10时00分

现场踏勘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 (略) 管城回族区文德路13号7号楼1层103、104、105、106号(管城区文达路与鼎瑞街交叉口西100米河南光之谷商业中心7号楼一层)。

投标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结束后各位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日17时30分前通过邮件形式提出,邮箱:*@*63.com。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371-*

举报邮箱:*@*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 (略) 金水区商务外环路3-1号中 (略) 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0371-*

电子函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4楼A424室

邮 编:*

联 系 人:朱先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

邮箱:*@*63.com

**
,郑州

(略) 郑州金岱路支行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略) 受 (略) (略) 分行委托,就 (略) 郑州金岱路支行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略) 郑州金岱路支行装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BOC-00017-2024GC109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外装饰、营销设施(仅包括电气施工)、给排水、电气照明、综合布线、拆除、垃圾清运等,装修面积:382.49平方米。

2.投标人应办理与该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施工证件、批件(如施工证、公安验收合格意见等),积极配合二级行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以上费用,由于承包人未办理以上各种证件造成的罚款及中行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3.郑州金岱路支行为新址装修项目。投标人可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项目地址: (略) 管城回族区文德路13号7号楼1层103、104、105、106号(管城区文达路与鼎瑞街交叉口西100米河南光之谷商业中心7号楼一层)。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工程项目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人数量:1家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质保期: 装修2年,其余部分按国家标准执行。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流程: /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10.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五、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要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3.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相应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及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的内容。

(注:以上资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资料,报名现场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发售时间:**日至**日17:3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 (略) 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A424室领取。

售 价:文件费300元人民币,图纸费500元(招标文件、图纸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ndzzbtb.http://**.cn/#/)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09时00分。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A427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踏勘

踏勘时间:**日上午10时00分

现场踏勘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 (略) 管城回族区文德路13号7号楼1层103、104、105、106号(管城区文达路与鼎瑞街交叉口西100米河南光之谷商业中心7号楼一层)。

投标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结束后各位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日17时30分前通过邮件形式提出,邮箱:*@*63.com。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371-*

举报邮箱:*@*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 (略) 金水区商务外环路3-1号中 (略) 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0371-*

电子函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4楼A424室

邮 编:*

联 系 人:朱先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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