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沙市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预算:50万元。

3、服务期限:全过程( (略) 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所承担的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信息化项目所有实施内容的全过程)

二、采购目标

通过采购活动,采用购买服务方式选择资质信誉优、专业能力强、服务态 (略) , (略) 雨花区教育局全局由财政投资、按规定必须实施监理制但单个项目监理费用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信息化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二、相关标准

1、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 (略) 、 (略) 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

2、成交供应商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下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人的同意。

3、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办法等,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规程、办法进行监理。

4、成交供应商在监理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GB/T 19668.1-2014)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2-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3-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4-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5-2018)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6-2019)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上述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

三、技术规格

1、审核项目合同、审核项目招投标书的差异;

2、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审核并监督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4、清点设备、器材到货情况,监督设备安装调试情况,检测设备功能、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

5、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6、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申请书;

7、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监督对工程验收文档进行审核与把关;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

8、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9、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0、调解合同纠纷和处理索赔事宜;

11、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2、对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审查竣工资料和验收文档;

13、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14、工程质量质保期间,当建设方在使用过程中对质量提出异议或出现质量缺陷时,监理方应当派遣专人现场查验,并通知施工方进行保修;

15、提交监理费用取费标准及优惠费率;

16、其他服务约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全过程( (略) 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所承担的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信息化项目所有实施内容的全过程)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以下几项要素。成交供应商需要根据要素提交完整的监理计划书。

(1)计划管理

(2)人员管理

(3)质量管理

(4)成本管理

(5)进度管理

(6)变更与风险管理

(7)合同管理

(8)安全管理

(9)外购和外包管理

(10)知识产权管理

(11)沟通与协调管理

(12)评估与验收管理

(13)文档管理

(14)数据采集及质量管理

监理过程要覆盖系统以下各阶段:

(1)系统实施阶段;

(2)初验阶段;

(3)试运行阶段;

(4)项目终验阶段。

1、监理职责

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四控:做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完成项目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文档管理;一协调:沟通与协调采购人、承建方、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之间等关系),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1项目组织及技术实施方案的把关

(1)审核承建单位的总体实施方案;

(2)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关键技术的构建落实;

(3)审核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

(4)审核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含质量控制的关键性节点);

(5)审核承建单位的原代码管理方案;

(6)审核承建单位的测试方案;

(7)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1.2工程质量控制

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1)系统集成方案的进程控制;

(2)关键设备、网管软件质量技术指标和系统功能符合招标要求的控制;

(3)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

(4)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

(5)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验收。

1.3应用软件开发质量的控制

(1)软件部署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2)对应用软件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进行完整性审查并对数据移植、系统测试联调及系统验收阶段各阶段进行把关;

(3)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质量进行记录审核;

(4)源代码、应用程序及相关文档的移交验收等;

(5)知识产权的控制。

1.4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

(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2)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3)监督审查考核工作,评估培训效果;

(4)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1.5投资控制

(1)通过对工程实施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投资效益在招标控制范围内;

(2)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工程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1.6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申报;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并向承建单位报告;

(4)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协助报签付款凭证。

1.7信息管理/工程文档管理

(1)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2)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等各项会议纪要;

(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各方技术文档;

(5)做好项目周报;

(6)做好监理建议书和监理通知书存档;

(7)阶段性项目总结。

1.8经采购人委托,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1.9项目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当项目建设目标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监督承建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2、项目进行各阶段的监理任务:

2.1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监理

(1)协助采购人审核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2)报告承包商设备订单的订购和运输情况;

(3)报告项目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4)报告承包商项目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2.2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1)工程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质量、到货时间的审核;

(2)网络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评测和验收。

2.3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1)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2)对试运行期系统进行检测和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3)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

2.4验收阶段的监理

(1)在采购人的主持下,进行系统验收;

(2)协助采购人,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络安全测评,并对安全测评报告进行签收。

(3)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4)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报送采购人做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2.5工程结束后的移交

(1)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

(2)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3)项目实施文档的移交;

(4)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

(5)项目的整体移交。

2.6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监理方负责整理记录归档采购人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

3、监理要求

本项目监理人应以第三方立场对软件开发、测试、验收、实施进行过程监督和把关,以协助建设单位圆满完成本工程为目的,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作关系,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

3.1软件开发阶段的监理

(1)审核确认承建方实际到位的项目实施人员与承诺到位的工作人员的一致性;

(2)对现场与异地开发人员的工作内容、进度进行审核、监督;

(3)软件开发、实施和培训等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评测和验收。

3.2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1)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2)对试运行期系统进行检测和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3)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

3.3验收阶段的监理

(1)协助建设单位准备分阶段验收以及系统整体验收的相关材料。

(2)协助采购人向相关部门申报并完成系统安全测评。

(3)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4)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报送建设单位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5)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

3.4项目文档的移交

(1)系统的设计方案、开发、实施、培训文档以及源代码等全部文档的移交:

(2)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

(3)项目文档的整体移交。

3.5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监理方负责整理记录归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

4监理组织要求

4.1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和投标书承诺,配备满足软件开发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4.2监理过程中,监理组人员应按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信息保密义务。

4.3在采购人单位本身未提出更换的情况下,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它驻场的监理工程师,否则监理单位将首先承担违约罚款,然后才能在征得采购人单位的同意下更换和驻场的监理工程师。

5监理人员要求

5.1成交供应商须派驻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监理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在项目建设期(初验完成之前),投标文件专职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包括各学校等),对项目各系统、各单位、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5.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监理团队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专职监理机构所有人员一律纳入采购人日常管理,违反采购人考勤制度的每人次扣除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1000元(违约金),以采购人确认的考勤记录为准。

5.3采购人将按照《监理单位季度考核评分表》(附表仅为范例,在签署合同前,由采购人、成交人进行协商细化,但不得低于范例规定,双方确定后遵照执行)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分数80分以上付全款,70-80分扣除合同金额的20000元(违约金),60-70分扣除合同金额的30000元(违约金),60分以下扣除合同金额的50000元(违约金)。

5.4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执业规定:

(1)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并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3)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不收受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礼品或礼金;

(5)不泄漏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条款、业务资料、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6)坚持依据相关规则与规定,公正、独立地协调和处理与监理工作相关的争议问题。

以上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投标书内提供详细的承诺文件,该承诺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有具体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项目需要监理,需要与项目业务单位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依程序报备。

五、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采购人全年预算中经可行性研究批复中需实施监理的信息化相关内容。供应商按照开标一览表填报总价,无需填报分项价格。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24]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一次性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 (略) 雨花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所监理的项目通过验收后进行结算支付。

2、成交供应商应详 (略) 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信息化项目所有实施内容及其全过程的监理,并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考虑项目监理所需的所有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预算:50万元。

3、服务期限:全过程( (略) 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所承担的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信息化项目所有实施内容的全过程)

二、采购目标

通过采购活动,采用购买服务方式选择资质信誉优、专业能力强、服务态 (略) , (略) 雨花区教育局全局由财政投资、按规定必须实施监理制但单个项目监理费用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信息化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二、相关标准

1、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 (略) 、 (略) 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

2、成交供应商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下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人的同意。

3、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办法等,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规程、办法进行监理。

4、成交供应商在监理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GB/T 19668.1-2014)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2-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3-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4-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5-2018)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6-2019)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上述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

三、技术规格

1、审核项目合同、审核项目招投标书的差异;

2、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审核并监督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4、清点设备、器材到货情况,监督设备安装调试情况,检测设备功能、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

5、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6、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申请书;

7、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监督对工程验收文档进行审核与把关;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

8、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9、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0、调解合同纠纷和处理索赔事宜;

11、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2、对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审查竣工资料和验收文档;

13、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14、工程质量质保期间,当建设方在使用过程中对质量提出异议或出现质量缺陷时,监理方应当派遣专人现场查验,并通知施工方进行保修;

15、提交监理费用取费标准及优惠费率;

16、其他服务约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全过程( (略) 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所承担的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信息化项目所有实施内容的全过程)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以下几项要素。成交供应商需要根据要素提交完整的监理计划书。

(1)计划管理

(2)人员管理

(3)质量管理

(4)成本管理

(5)进度管理

(6)变更与风险管理

(7)合同管理

(8)安全管理

(9)外购和外包管理

(10)知识产权管理

(11)沟通与协调管理

(12)评估与验收管理

(13)文档管理

(14)数据采集及质量管理

监理过程要覆盖系统以下各阶段:

(1)系统实施阶段;

(2)初验阶段;

(3)试运行阶段;

(4)项目终验阶段。

1、监理职责

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四控:做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完成项目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文档管理;一协调:沟通与协调采购人、承建方、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之间等关系),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1项目组织及技术实施方案的把关

(1)审核承建单位的总体实施方案;

(2)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关键技术的构建落实;

(3)审核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

(4)审核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含质量控制的关键性节点);

(5)审核承建单位的原代码管理方案;

(6)审核承建单位的测试方案;

(7)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1.2工程质量控制

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1)系统集成方案的进程控制;

(2)关键设备、网管软件质量技术指标和系统功能符合招标要求的控制;

(3)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

(4)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

(5)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验收。

1.3应用软件开发质量的控制

(1)软件部署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2)对应用软件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进行完整性审查并对数据移植、系统测试联调及系统验收阶段各阶段进行把关;

(3)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质量进行记录审核;

(4)源代码、应用程序及相关文档的移交验收等;

(5)知识产权的控制。

1.4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

(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2)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3)监督审查考核工作,评估培训效果;

(4)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1.5投资控制

(1)通过对工程实施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投资效益在招标控制范围内;

(2)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工程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1.6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申报;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并向承建单位报告;

(4)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协助报签付款凭证。

1.7信息管理/工程文档管理

(1)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2)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等各项会议纪要;

(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各方技术文档;

(5)做好项目周报;

(6)做好监理建议书和监理通知书存档;

(7)阶段性项目总结。

1.8经采购人委托,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1.9项目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当项目建设目标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监督承建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2、项目进行各阶段的监理任务:

2.1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监理

(1)协助采购人审核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2)报告承包商设备订单的订购和运输情况;

(3)报告项目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4)报告承包商项目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2.2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1)工程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质量、到货时间的审核;

(2)网络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评测和验收。

2.3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1)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2)对试运行期系统进行检测和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3)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

2.4验收阶段的监理

(1)在采购人的主持下,进行系统验收;

(2)协助采购人,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络安全测评,并对安全测评报告进行签收。

(3)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4)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报送采购人做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2.5工程结束后的移交

(1)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

(2)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3)项目实施文档的移交;

(4)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

(5)项目的整体移交。

2.6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监理方负责整理记录归档采购人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

3、监理要求

本项目监理人应以第三方立场对软件开发、测试、验收、实施进行过程监督和把关,以协助建设单位圆满完成本工程为目的,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作关系,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

3.1软件开发阶段的监理

(1)审核确认承建方实际到位的项目实施人员与承诺到位的工作人员的一致性;

(2)对现场与异地开发人员的工作内容、进度进行审核、监督;

(3)软件开发、实施和培训等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评测和验收。

3.2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1)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2)对试运行期系统进行检测和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3)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

3.3验收阶段的监理

(1)协助建设单位准备分阶段验收以及系统整体验收的相关材料。

(2)协助采购人向相关部门申报并完成系统安全测评。

(3)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4)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报送建设单位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5)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

3.4项目文档的移交

(1)系统的设计方案、开发、实施、培训文档以及源代码等全部文档的移交:

(2)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

(3)项目文档的整体移交。

3.5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监理方负责整理记录归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

4监理组织要求

4.1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和投标书承诺,配备满足软件开发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4.2监理过程中,监理组人员应按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信息保密义务。

4.3在采购人单位本身未提出更换的情况下,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它驻场的监理工程师,否则监理单位将首先承担违约罚款,然后才能在征得采购人单位的同意下更换和驻场的监理工程师。

5监理人员要求

5.1成交供应商须派驻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监理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在项目建设期(初验完成之前),投标文件专职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包括各学校等),对项目各系统、各单位、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5.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监理团队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专职监理机构所有人员一律纳入采购人日常管理,违反采购人考勤制度的每人次扣除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1000元(违约金),以采购人确认的考勤记录为准。

5.3采购人将按照《监理单位季度考核评分表》(附表仅为范例,在签署合同前,由采购人、成交人进行协商细化,但不得低于范例规定,双方确定后遵照执行)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分数80分以上付全款,70-80分扣除合同金额的20000元(违约金),60-70分扣除合同金额的30000元(违约金),60分以下扣除合同金额的50000元(违约金)。

5.4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执业规定:

(1)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并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3)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不收受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礼品或礼金;

(5)不泄漏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条款、业务资料、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6)坚持依据相关规则与规定,公正、独立地协调和处理与监理工作相关的争议问题。

以上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投标书内提供详细的承诺文件,该承诺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有具体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项目需要监理,需要与项目业务单位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依程序报备。

五、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采购人全年预算中经可行性研究批复中需实施监理的信息化相关内容。供应商按照开标一览表填报总价,无需填报分项价格。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24]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一次性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 (略) 雨花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所监理的项目通过验收后进行结算支付。

2、成交供应商应详 (略) 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信息化项目所有实施内容及其全过程的监理,并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考虑项目监理所需的所有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