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传承人记录中央专款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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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传承人记录中央专款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传承人记录(中央专款)项目 (项目编号:06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2日 发布来源: (略) 艺术研究所( (略) 剧本创作中心、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项目概况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传承人记录(中央专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
项目名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传承人记录(中央专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0万元
最高限价:11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8 38 音像制作服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拍摄制作,风筝制作技艺,数量:1个,预算:38 万元。服务期:1.5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38 38 音像制作服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拍摄制作,老美华手工制鞋技艺,数量:1个,预算:38万元。服务期:1.5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38 38 音像制作服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拍摄制作,杨柳青木版年画,数量:1个,预算:38 万元。服务期:1.5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2、本项目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到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200/包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6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 (略) 政府采购网》(http://**_login.jsp)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磋商文件售价200/包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方式一: (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线上发售 潜在供应商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购买磋商文件时在平台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200元/包)和平台服务费用(200元,含在线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文件等服务费用)。请潜在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所有费用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可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磋商文件。若潜在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未完成所有费用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磋商文件。未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费用支付的潜在供应商将无法成功购买磋商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资格。磋商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平台服务费用发票由平台开具。供应商可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磋商文件费用和代理平台服务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磋商文件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 提示: 1.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磋商文件费用支付程序的,将被视为未成功购买磋商文件。 方式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线下发售 潜在供应商须在平台(http://**)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现场登记购标信息缴纳磋商文件费用,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磋商文件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磋商文件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代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 供应商可对以上3个包同时报名参与磋商,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可中1包,按包顺序进行评审,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艺术研究所( (略) 剧本创作中心、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 和平区大理道44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继辉、王小刚、张宇
电 话:022-*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2024年08月02日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传承人记录(中央专款)项目 (项目编号:06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2日 发布来源: (略) 艺术研究所( (略) 剧本创作中心、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项目概况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传承人记录(中央专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
项目名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传承人记录(中央专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0万元
最高限价:11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8 38 音像制作服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拍摄制作,风筝制作技艺,数量:1个,预算:38 万元。服务期:1.5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38 38 音像制作服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拍摄制作,老美华手工制鞋技艺,数量:1个,预算:38万元。服务期:1.5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38 38 音像制作服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拍摄制作,杨柳青木版年画,数量:1个,预算:38 万元。服务期:1.5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2、本项目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到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200/包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6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 (略) 政府采购网》(http://**_login.jsp)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磋商文件售价200/包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方式一: (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线上发售 潜在供应商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购买磋商文件时在平台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200元/包)和平台服务费用(200元,含在线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文件等服务费用)。请潜在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所有费用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可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磋商文件。若潜在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未完成所有费用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磋商文件。未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费用支付的潜在供应商将无法成功购买磋商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资格。磋商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平台服务费用发票由平台开具。供应商可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磋商文件费用和代理平台服务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磋商文件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 提示: 1.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磋商文件费用支付程序的,将被视为未成功购买磋商文件。 方式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线下发售 潜在供应商须在平台(http://**)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现场登记购标信息缴纳磋商文件费用,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磋商文件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磋商文件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代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 供应商可对以上3个包同时报名参与磋商,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可中1包,按包顺序进行评审,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艺术研究所( (略) 剧本创作中心、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 和平区大理道44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继辉、王小刚、张宇
电 话:022-*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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