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教育中心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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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教育中心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新区能源小区B 区7号楼一单元1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08月15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C2024-046

项目名称: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3,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2,548.2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2,548.2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02,548.24

202,548.2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2(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65,629.7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5,629.7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建筑工程

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65,629.74

465,629.7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3(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67,699.9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7,699.9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建筑工程

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67,699.97

567,699.9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4(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35,432.9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5,432.9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建筑工程

改造维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35,432.99

435,432.9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5(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23,199.6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3,199.6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建筑工程

管网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23,199.62

223,199.6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6(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32,206.3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2,206.3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其他建筑工程

管网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32,206.39

232,206.3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7(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86,983.0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86,983.0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其他建筑工程

*.05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86,983.05

686,983.0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6(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7(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5(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6(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7(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新区能源小区B 区7号楼一单元1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15 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开启

时间: **日15 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五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领取磋商文件时请于发售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 (略) 中职教育中心

地址: (略) 枣园路5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新区上城华府二期一号楼一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俊杰

电话:*

陕西 (略)

项目概况

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新区能源小区B 区7号楼一单元1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08月15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C2024-046

项目名称: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3,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2,548.2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2,548.2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02,548.24

202,548.2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2(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65,629.7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5,629.7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建筑工程

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65,629.74

465,629.7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3(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67,699.9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7,699.9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建筑工程

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67,699.97

567,699.9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4(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35,432.9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5,432.9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建筑工程

改造维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35,432.99

435,432.9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5(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23,199.6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3,199.6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建筑工程

管网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23,199.62

223,199.6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6(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32,206.3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2,206.3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其他建筑工程

管网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32,206.39

232,206.3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7(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86,983.0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86,983.0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其他建筑工程

*.05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86,983.05

686,983.0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6(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7(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5(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6(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7(新校区实训教学楼、2号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 级)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 B 证书:
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新区能源小区B 区7号楼一单元1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15 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开启

时间: **日15 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五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领取磋商文件时请于发售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 (略) 中职教育中心

地址: (略) 枣园路5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新区上城华府二期一号楼一单元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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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俊杰

电话:*

陕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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