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乡村振兴“三项行动”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S115路长制官塘湖至李集高速出口路灯提升路灯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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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乡村振兴“三项行动”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S115路长制官塘湖至李集高速出口路灯提升路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孝昌县乡村振兴“三项行动”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S115路长制官塘湖至李集高速出口路灯提升)路灯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BPC-**

1.3招标范围:孝昌县乡村振兴“三项行动”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S115路长制官塘湖至李集高速出口路灯提升)路灯采购项目,在供货期内由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采购清单,中标人按订单要求供货,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要求”。

1.4最高限价为:20000元/套

1.5供货期:暂定 2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与施工进度同步)。

1.6质保期: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1.7其他:投标报价不做为最终结算依据,本项目工程量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工程量经招标人确认、审计部门审计为依据。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一般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也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投标人也可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略) 章程(复印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目前“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直接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结果截图视为有效;(提供有效的网站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与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的情况不一致,则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的情况为准)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代理商需分别提供LED灯具,灯杆,智能控制设备厂家的唯一授权的原件(格式自拟)。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日至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湖北 (略) ( (略) 孝昌县开发区融合大道以南、原孝花线以西)

3.3 方式: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不需单独提供);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6. 其他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 (略)

地 址:孝昌县建设路

联系人:刘部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孝昌县开发区融合大道以南、原孝花线以西

联系人:安经理

电 话:*

**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孝昌县乡村振兴“三项行动”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S115路长制官塘湖至李集高速出口路灯提升)路灯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BPC-**

1.3招标范围:孝昌县乡村振兴“三项行动”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S115路长制官塘湖至李集高速出口路灯提升)路灯采购项目,在供货期内由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采购清单,中标人按订单要求供货,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要求”。

1.4最高限价为:20000元/套

1.5供货期:暂定 2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与施工进度同步)。

1.6质保期: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1.7其他:投标报价不做为最终结算依据,本项目工程量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工程量经招标人确认、审计部门审计为依据。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一般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也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投标人也可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略) 章程(复印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目前“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直接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结果截图视为有效;(提供有效的网站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与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的情况不一致,则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的情况为准)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代理商需分别提供LED灯具,灯杆,智能控制设备厂家的唯一授权的原件(格式自拟)。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日至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湖北 (略) ( (略) 孝昌县开发区融合大道以南、原孝花线以西)

3.3 方式: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不需单独提供);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6. 其他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 (略)

地 址:孝昌县建设路

联系人:刘部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孝昌县开发区融合大道以南、原孝花线以西

联系人:安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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