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消费券审计及促消费活动验收项目承办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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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消费券审计及促消费活动验收项目承办方的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消费券审计及促消费活动验收项目承办方的公告

为提振消费,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我局已开 (略) 龙华区2024年消费券及促消费活动,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 (略) 龙华区消费券活动进行审计、对促消费活动进行验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资质的审计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预算

按照2024年1-7月*元消费券及促消费资金,预算为2.*元。如2024年1-7月实际资金小于*元,根据实际发放金额核减委托费用。如实际资金超过*元,委托费用不再增加。

二、项目时间

2024年1-7月

三、项目内容

20 (略) 龙华区消费券及促消费活动。涵盖20 (略) 龙华区消费券过程审核、资金使用情况及成果成效的审计;促消费活动验收。

四、资质要求

(一)具有审计资质且年审合格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二)近三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至少委派项目负责人1名,并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报名人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四)报名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止;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报名机构公章)。

(五)从事审计业务近三年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五、报名材料

(一)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简介和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项目其他审计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六)近两年主要的工作经验及工作业绩;

(七)项目审计方案及审计费用预算;

(八)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密封后提交,材料不予退回。

六、征集程序

(一)各报名单位要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将本单位相关报名材料按照公告要求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 (略) 龙华区商务局办公室。本次征集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我局将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结合资质要求等相关条件择优选择一家作为本项目的承办单位,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

(三)报名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8日17:30前。

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龙华 (略) 19号人民政府1号楼317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898-*

(略) 龙华区商务局

2024年8月2日


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消费券审计及促消费活动验收项目承办方的公告

为提振消费,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我局已开 (略) 龙华区2024年消费券及促消费活动,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 (略) 龙华区消费券活动进行审计、对促消费活动进行验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资质的审计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预算

按照2024年1-7月*元消费券及促消费资金,预算为2.*元。如2024年1-7月实际资金小于*元,根据实际发放金额核减委托费用。如实际资金超过*元,委托费用不再增加。

二、项目时间

2024年1-7月

三、项目内容

20 (略) 龙华区消费券及促消费活动。涵盖20 (略) 龙华区消费券过程审核、资金使用情况及成果成效的审计;促消费活动验收。

四、资质要求

(一)具有审计资质且年审合格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二)近三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至少委派项目负责人1名,并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报名人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四)报名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止;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报名机构公章)。

(五)从事审计业务近三年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五、报名材料

(一)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简介和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项目其他审计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六)近两年主要的工作经验及工作业绩;

(七)项目审计方案及审计费用预算;

(八)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密封后提交,材料不予退回。

六、征集程序

(一)各报名单位要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将本单位相关报名材料按照公告要求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 (略) 龙华区商务局办公室。本次征集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我局将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结合资质要求等相关条件择优选择一家作为本项目的承办单位,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

(三)报名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8日17:30前。

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龙华 (略) 19号人民政府1号楼317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898-*

(略) 龙华区商务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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