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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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ZZ-FZFCG-2024-0268

二、 招标项目名称: (略) 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预算总价

备注

1

(略) 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

583(数量按实结算)

3500元/台

204.05万元

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计

3500元/台

204.05万元

五、 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日至2024年 8月 20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寄到购买文件,资料费200元/份,地址为浙江中正 (略) (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未报名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3 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厅( (略) 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 23 日9时30分00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厅( (略) 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整(¥40000.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将保证金以对公账户转账形式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贺 (略) ,开户行:江山农行贺村分理处,账号:*39A。联系电话:0570- *转账备注:“贺村镇异地搬迁三期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 20 日17时00分00秒,缴纳时须注明“贺村镇异地搬迁三期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保函形式。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缴纳时间以银行账单为准。

7.3投标人请及时联系采购人对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核对。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 (略)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贺 (略)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贺村镇贺康路62号

3、监督机构名称: (略) 贺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贺村镇贺康路62号


公告时间:**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ZZ-FZFCG-2024-0268

二、 招标项目名称: (略) 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预算总价

备注

1

(略) 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

583(数量按实结算)

3500元/台

204.05万元

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计

3500元/台

204.05万元

五、 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日至2024年 8月 20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寄到购买文件,资料费200元/份,地址为浙江中正 (略) (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未报名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3 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厅( (略) 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 23 日9时30分00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厅( (略) 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整(¥40000.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将保证金以对公账户转账形式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贺 (略) ,开户行:江山农行贺村分理处,账号:*39A。联系电话:0570- *转账备注:“贺村镇异地搬迁三期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 20 日17时00分00秒,缴纳时须注明“贺村镇异地搬迁三期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保函形式。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缴纳时间以银行账单为准。

7.3投标人请及时联系采购人对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核对。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 (略)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贺 (略)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贺村镇贺康路62号

3、监督机构名称: (略) 贺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贺村镇贺康路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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