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林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冷库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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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林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冷库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林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冷库设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盐城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设计冷库的图纸及冷库所需设备预留空间,一楼为保鲜冷库作为农产品长期储存,二楼为预留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3780.70平方米。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包含室内平面图、效果图,平、剖面图、功能分析图、示意图等,以及全套施工蓝图。

2.4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并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8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上午8: 30到11: 30,下午14: 30到18: 00,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节假日正常);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32号楼201室,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元。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方向*方交付设计成果并经图审合格后15日内,*方付*方中标价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及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按照得分高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 (略)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 (略) 招标代理:江苏至公 (略)

地 址:阜宁县芦蒲镇新荡村四组16号 地 址:阜宁县宝丰国际商博城32#-201室

联 系 人:童先生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 电 话:*

2024年8月2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林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冷库设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盐城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设计冷库的图纸及冷库所需设备预留空间,一楼为保鲜冷库作为农产品长期储存,二楼为预留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3780.70平方米。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包含室内平面图、效果图,平、剖面图、功能分析图、示意图等,以及全套施工蓝图。

2.4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并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8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上午8: 30到11: 30,下午14: 30到18: 00,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节假日正常);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32号楼201室,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元。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方向*方交付设计成果并经图审合格后15日内,*方付*方中标价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及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按照得分高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 (略)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 (略) 招标代理:江苏至公 (略)

地 址:阜宁县芦蒲镇新荡村四组16号 地 址:阜宁县宝丰国际商博城32#-201室

联 系 人:童先生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 电 话:*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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