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裕民路及人民广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增建设内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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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裕民路及人民广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增建设内容项目招标公告

中宁县裕民路及人民广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增建设内容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裕民路及人民广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增建设内容项目 已由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中宁县裕民路及人民广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邦驭(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元丰路(宁安北街-育才北街):铺设d500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381米,新建雨水检查井及沉泥井13座,单、 双箅偏沟式雨水口23座,道路拆除及恢复1858平方米等;2.舟塔路(宁安东街-裕民路):铺设d500Ⅱ 级钢筋混凝土管520米, 新建雨水检查井及沉泥井19座,单、双算偏沟式雨水口33座, 道路拆除及恢复2808平方米等,设计方案详见初步设计文本。

2.2建设地点: 中宁县人民广场及周边。

2.3工期: 4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级(含*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2 日 16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联系电话:*、*。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中宁县团结路东侧

邮 编: /

联 系 人:詹鑫

电 话:09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邦驭(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2216

邮 编: /

联 系 人: 方艳玲、李伊豪、米兰

电 话: 0951-*、*

传 真:/

电子邮件: /

2024 年 8 月 2 日

中宁县裕民路及人民广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增建设内容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裕民路及人民广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增建设内容项目 已由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中宁县裕民路及人民广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邦驭(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元丰路(宁安北街-育才北街):铺设d500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381米,新建雨水检查井及沉泥井13座,单、 双箅偏沟式雨水口23座,道路拆除及恢复1858平方米等;2.舟塔路(宁安东街-裕民路):铺设d500Ⅱ 级钢筋混凝土管520米, 新建雨水检查井及沉泥井19座,单、双算偏沟式雨水口33座, 道路拆除及恢复2808平方米等,设计方案详见初步设计文本。

2.2建设地点: 中宁县人民广场及周边。

2.3工期: 4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级(含*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2 日 16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联系电话:*、*。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中宁县团结路东侧

邮 编: /

联 系 人:詹鑫

电 话:09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邦驭(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2216

邮 编: /

联 系 人: 方艳玲、李伊豪、米兰

电 话: 095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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