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便携式超声诊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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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便携式超声诊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关于便携式超声诊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3-JH1903-W105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便携式超声诊断系统设备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指定地点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90万元;

3.最高限价:90万元;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详见本招标公告第十二条其他补充事宜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上海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详见本招标公告第十二条其他补充事宜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略) (详见招标文件)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略) (详见招标文件)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7.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货物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二)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三)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助理、刘助理
联系电话:021-*
地 址:上海 (略)
, (略) ,上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关于便携式超声诊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3-JH1903-W105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便携式超声诊断系统设备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指定地点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90万元;

3.最高限价:90万元;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详见本招标公告第十二条其他补充事宜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上海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详见本招标公告第十二条其他补充事宜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略) (详见招标文件)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略) (详见招标文件)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7.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货物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二)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三)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助理、刘助理
联系电话:021-*
地 址:上海 (略)
, (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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