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一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陵县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一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更新改造(一期)项目一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更新改造(一期)项目一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08月02日09:00至2024年 08月0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 @qq.com(邮件内请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陵县籍山镇其林路南陵县环卫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2. 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其林路南陵县环卫所
联系方式:055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性质 | 采购服务 |
2 | 公告媒体 | / |
3 | 采购包划分 | 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 否,本项目共分为/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 |
4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
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6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7 | 响应文件提交 |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 日。 |
9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0 | 服务时间、地点 | 服务时间:100个日历天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
11 | 付款方式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施工单位中标后,按项目进行支付监理服务费的80%,项目审计后支付监理服务费的余款。具体合同中约定。 |
12 | 最后报价 | 供应商在收到谈判小组发出的最后报价通知后,三十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提交给谈判小组,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退出谈判。 |
13 | 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 | 供应商须参加开标会 |
14 | 特别说明 | 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
备注 | 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附后。 3.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注: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
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需求
一、监理要求
1、监理范围及内容:
(1)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后对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界面的划分、建设全过程监理以及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完成工程变更协调、工程变更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清单控制价编制、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经济签证的审核和工程结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移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工程施工监理内容:上述工程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调查,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直至项目完成竣工、移交等。
2、监理依据: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
3、项目组监理人员及专业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略) 更新改造(一期)项目一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 本次采购为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的承包人承担的全部合同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及全部竣工备案,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等方面服务。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 100个日历天 | 足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以及采购需求要求 |
第四章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1.响应文件审查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2.谈判及最后报价
2.1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3.最后报价的调整
3.1谈判小组对所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后报价。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谈判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格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信用要求 |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其他 |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 |
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响应文件盖章 |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响应报价 | 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 |
服务时间、地点或付款方式 | 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 |
实质性要求 | 与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 | |
其他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处理的情形 |
3.澄清、说明或更正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三、其他
1.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略) 更新改造(一期)项目一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更新改造(一期)项目一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08月02日09:00至2024年 08月0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 @qq.com(邮件内请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陵县籍山镇其林路南陵县环卫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2. 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其林路南陵县环卫所
联系方式:055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性质 | 采购服务 |
2 | 公告媒体 | / |
3 | 采购包划分 | 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 否,本项目共分为/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 |
4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
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6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7 | 响应文件提交 |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 日。 |
9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0 | 服务时间、地点 | 服务时间:100个日历天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
11 | 付款方式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施工单位中标后,按项目进行支付监理服务费的80%,项目审计后支付监理服务费的余款。具体合同中约定。 |
12 | 最后报价 | 供应商在收到谈判小组发出的最后报价通知后,三十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提交给谈判小组,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退出谈判。 |
13 | 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 | 供应商须参加开标会 |
14 | 特别说明 | 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
备注 | 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附后。 3.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注: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
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需求
一、监理要求
1、监理范围及内容:
(1)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后对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界面的划分、建设全过程监理以及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完成工程变更协调、工程变更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清单控制价编制、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经济签证的审核和工程结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移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工程施工监理内容:上述工程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调查,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直至项目完成竣工、移交等。
2、监理依据: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
3、项目组监理人员及专业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略) 更新改造(一期)项目一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 本次采购为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的承包人承担的全部合同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及全部竣工备案,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等方面服务。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 100个日历天 | 足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以及采购需求要求 |
第四章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1.响应文件审查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2.谈判及最后报价
2.1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3.最后报价的调整
3.1谈判小组对所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后报价。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谈判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格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信用要求 |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其他 |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 |
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响应文件盖章 |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响应报价 | 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 |
服务时间、地点或付款方式 | 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 |
实质性要求 | 与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 | |
其他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处理的情形 |
3.澄清、说明或更正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三、其他
1.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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