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强化核查效果评估工作项目及“三同时”动态巡查帮扶工作机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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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强化核查效果评估工作项目及“三同时”动态巡查帮扶工作机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东腾 (略)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DT-F-24024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T-F-24024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强化核查(效果评估工作)项目及“三同时”动态巡查帮扶工作机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强化核查(效果评估工作)项目及“三同时”动态巡查帮扶工作机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R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日—**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或现场获取。

3.采购文件售价:0元

4.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63.com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采购文件将在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统一发放。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报名代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人信息。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4)如有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

5.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 **日0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东腾 (略) ( (略) 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5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2.开标时间及地点:**日09:30时整。 (略) 越城区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三楼浙江东腾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马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钱素菲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东腾 (略)

地址: (略) 越城区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莹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茹丽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真:/

联系人:沈灿

监督投诉电话:0575-*


浙江东腾 (略)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DT-F-24024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T-F-24024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强化核查(效果评估工作)项目及“三同时”动态巡查帮扶工作机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强化核查(效果评估工作)项目及“三同时”动态巡查帮扶工作机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R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日—**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或现场获取。

3.采购文件售价:0元

4.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63.com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采购文件将在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统一发放。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报名代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人信息。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4)如有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

5.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 **日0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东腾 (略) ( (略) 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5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2.开标时间及地点:**日09:30时整。 (略) 越城区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三楼浙江东腾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马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钱素菲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东腾 (略)

地址: (略) 越城区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莹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茹丽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真:/

联系人:沈灿

监督投诉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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