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南雅中学: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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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南雅中学: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完成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标准及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磋商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服务地点:采购货物 (略) 南雅中学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技术/服务要求

1.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安装调试

1.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将运输至各指定地点的货物清单电子档交采购人)。

1.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1.4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

1.1.5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1.6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质量保证

2.1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应当是原装正品、全新、未使用过的,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2 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调试验收之前提交确保为原厂产品的有效证明,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且中标通知书自始无效。

2.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维保计划,包括维保建议、备用件清单、零件更换计划、零件供应地点、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等。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缺陷负责。

2.4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中标人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2.5 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等由中标人自行准备。

2.6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中标人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维护要求时及时上门服务。

2.7 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2.8 中标人应当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方员工、采购方工作人员、其他第三方等人员),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采购方或第三方等因此遭受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方或第三方等一切损失。

2.9 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其中行为分析算力、算法服务和预警处置通知和统计分析服务模块服务期限为一年。设备厂家质保低于三年的,中标人须向厂家购买;设备厂家质保高于三年的,以厂家质保为准。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2.10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知识产权及数据相关约定

3.1 *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3.2 *方使用*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3 *方委托*方开发的产品,*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4、安全保密要求

4.1 保密义务,*、*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产品使用培训服务

中标人应根据各产品日常使用的注意事项、易出现的故障原因、处理方法等进行培训,使用用户能做到日常的正常操作使用及故障解决。

6.售后服务

6.1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6.2技术支持

1) 提供7×24小时每周的技术咨询服务。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

6.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接到服务要求后2小时内响应, 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需要提供备用机,72小时内完成布置。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6.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本 (略) 财政局下发的《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的依据包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

3.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也可由采购人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因测试或检测不合格等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完成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标准及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磋商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服务地点:采购货物 (略) 南雅中学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技术/服务要求

1.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安装调试

1.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将运输至各指定地点的货物清单电子档交采购人)。

1.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1.4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

1.1.5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1.6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质量保证

2.1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应当是原装正品、全新、未使用过的,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2 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调试验收之前提交确保为原厂产品的有效证明,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且中标通知书自始无效。

2.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维保计划,包括维保建议、备用件清单、零件更换计划、零件供应地点、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等。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缺陷负责。

2.4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中标人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2.5 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等由中标人自行准备。

2.6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中标人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维护要求时及时上门服务。

2.7 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2.8 中标人应当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方员工、采购方工作人员、其他第三方等人员),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采购方或第三方等因此遭受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方或第三方等一切损失。

2.9 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其中行为分析算力、算法服务和预警处置通知和统计分析服务模块服务期限为一年。设备厂家质保低于三年的,中标人须向厂家购买;设备厂家质保高于三年的,以厂家质保为准。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2.10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知识产权及数据相关约定

3.1 *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3.2 *方使用*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3 *方委托*方开发的产品,*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4、安全保密要求

4.1 保密义务,*、*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产品使用培训服务

中标人应根据各产品日常使用的注意事项、易出现的故障原因、处理方法等进行培训,使用用户能做到日常的正常操作使用及故障解决。

6.售后服务

6.1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6.2技术支持

1) 提供7×24小时每周的技术咨询服务。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

6.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接到服务要求后2小时内响应, 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需要提供备用机,72小时内完成布置。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6.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本 (略) 财政局下发的《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的依据包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

3.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也可由采购人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因测试或检测不合格等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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