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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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环办〔2023〕108号) 《 (略) 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县要完成耕地污染成因排查,编制污染源头整治方案。

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按工作要求完成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
二、资金情况
编制费最高限额28.6万元(最终以实际比选报价结果为准)。
三、项目实施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整治方案。
四、资格要求(提供承诺书)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根据《 (略) 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的通知》《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方案》等要求,(1)对大邑县受污染耕地开展现场踏勘,了解灌溉水、大气沉降、地质背景、农业投入品等因素对耕地的影响;(2)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开展补充监测调查;(3)完成污染源追溯;(4)根据污染成因,编制《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整治方案》。
(2)报告提交
**日前,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整治方案》(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六、技术服务要求
(一)现场查勘和补充调查监测
根据初步排查清单,对大邑县受污染耕地开展现场查勘和补充调查监测。围绕潜在污染源,开展现场查勘及访谈耕地所在镇街及村社区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等,重点了解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历史和现在是否存在污水灌溉、周边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排放大气、是否存在化肥和畜禽粪污施用等。根据现场查勘结果,针对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可进一步补充调查监测,包括耕地土壤、灌溉用水、底泥、大气重金属沉降及其他输入因素(农业投入品和畜禽粪污施用)重金属监测等。补充监测应满足《环境空气的降尘测定重量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略) 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文件要求。
结合前期资料统计出的监测因子和点位数量表
类别 监测因子 点位数量(个) 监测频次
大气沉降 降尘量、降雨量、pH、镉 2 4次/年,春夏秋冬每个季节采样监测1次,建议监测周期为1年,共计划8个样品
灌溉水 pH、镉 9 计划每年灌溉期采样2次,洪水期增加1次,监测周期为1年,共计采样3次,共计划27个样品。
底泥 pH、镉 9 底泥与灌溉水协同取样,监测频次与灌溉水保持一致,共计划27个样品
农业投入品 pH、镉 9 选3种肥料,1次/年,监测周期为1年,共计采样1次,共计划27个样品
注:补充监测的点位数量和监测因子可能需要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增加或补充完善。
(二)污染源追溯
(1)在产企业污染源追溯
根据现场查勘和补充监测结果,对于周边耕地土壤、底泥超《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或灌溉水超《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或大气重金属沉降累积风险大的在产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明确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等对周边耕地造成污染,确定污染来源。
(2)关闭搬迁企业污染源追溯
对于周边耕地土壤、底泥超《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或灌溉水超《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的关闭搬迁企业,重点追溯厂区内残留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原辅材料等)堆存情况、废水(雨水池、污水池、车间内沟槽及废液暂存池等)残存情况,明确残存固体废物和废水随雨水形成径流流出厂区并污染周边土壤、灌溉水、底泥的可能性。
(3)固体堆场污染源追溯
根据前期工作情况分析,初步判定现有固废堆场不会对受污染耕地造成影响。但在现场查勘、补充监测及污染源追溯过程中,发现可能造成污染的,应开展污染源追溯。
(4)农业投入品和畜禽粪污污染源追溯
针对耕地周边无明显工矿污染源的排查区,主要采取人员访谈的形式,重点了解历史和现状农业投入品(包括有机肥和化肥)、畜禽粪污施用量、施用方式、施用频率,根据需要采集相关样品进行重金属含量监测,明确农业投入品(包括有机肥和化肥)、畜禽粪污施用是否对土壤造成污染。
(三)编制整治方案
按照耕地源头方案相关文件及方案要求,结合现场查勘、补充监测、污染源追溯等情况,编制整治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受污染耕地周边水系底泥重金属污染整治、大气沉降型污染源整治、农业投入品和畜禽粪污污染源整治。方案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七、比选响应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申请人需在**日17:00前将比选报名表(格式见附件)*@*q.com。
八、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分为三部分:资格要求材料或满足资格要求承诺书、评分细则支撑材料、比选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文件应有各项内容目录。
(三)比选文件应根据评分细则,依顺序编辑比选资料。九、评审方式
(一) (略) 大邑生态环境局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报名参与竞争的单位提交比选文件,对照综合评分表(附件2)进行评分;当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在评标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二)评审小组将候选 (略) 大邑生态环境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中选单位。
十、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大邑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1.比选报名表
2.综合评分细则表
(略) 大邑生态环境局
**日

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环办〔2023〕108号) 《 (略) 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县要完成耕地污染成因排查,编制污染源头整治方案。

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按工作要求完成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
二、资金情况
编制费最高限额28.6万元(最终以实际比选报价结果为准)。
三、项目实施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整治方案。
四、资格要求(提供承诺书)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根据《 (略) 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的通知》《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方案》等要求,(1)对大邑县受污染耕地开展现场踏勘,了解灌溉水、大气沉降、地质背景、农业投入品等因素对耕地的影响;(2)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开展补充监测调查;(3)完成污染源追溯;(4)根据污染成因,编制《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整治方案》。
(2)报告提交
**日前,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大邑县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整治方案》(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六、技术服务要求
(一)现场查勘和补充调查监测
根据初步排查清单,对大邑县受污染耕地开展现场查勘和补充调查监测。围绕潜在污染源,开展现场查勘及访谈耕地所在镇街及村社区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等,重点了解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历史和现在是否存在污水灌溉、周边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排放大气、是否存在化肥和畜禽粪污施用等。根据现场查勘结果,针对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可进一步补充调查监测,包括耕地土壤、灌溉用水、底泥、大气重金属沉降及其他输入因素(农业投入品和畜禽粪污施用)重金属监测等。补充监测应满足《环境空气的降尘测定重量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略) 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文件要求。
结合前期资料统计出的监测因子和点位数量表
类别 监测因子 点位数量(个) 监测频次
大气沉降 降尘量、降雨量、pH、镉 2 4次/年,春夏秋冬每个季节采样监测1次,建议监测周期为1年,共计划8个样品
灌溉水 pH、镉 9 计划每年灌溉期采样2次,洪水期增加1次,监测周期为1年,共计采样3次,共计划27个样品。
底泥 pH、镉 9 底泥与灌溉水协同取样,监测频次与灌溉水保持一致,共计划27个样品
农业投入品 pH、镉 9 选3种肥料,1次/年,监测周期为1年,共计采样1次,共计划27个样品
注:补充监测的点位数量和监测因子可能需要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增加或补充完善。
(二)污染源追溯
(1)在产企业污染源追溯
根据现场查勘和补充监测结果,对于周边耕地土壤、底泥超《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或灌溉水超《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或大气重金属沉降累积风险大的在产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明确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等对周边耕地造成污染,确定污染来源。
(2)关闭搬迁企业污染源追溯
对于周边耕地土壤、底泥超《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或灌溉水超《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的关闭搬迁企业,重点追溯厂区内残留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原辅材料等)堆存情况、废水(雨水池、污水池、车间内沟槽及废液暂存池等)残存情况,明确残存固体废物和废水随雨水形成径流流出厂区并污染周边土壤、灌溉水、底泥的可能性。
(3)固体堆场污染源追溯
根据前期工作情况分析,初步判定现有固废堆场不会对受污染耕地造成影响。但在现场查勘、补充监测及污染源追溯过程中,发现可能造成污染的,应开展污染源追溯。
(4)农业投入品和畜禽粪污污染源追溯
针对耕地周边无明显工矿污染源的排查区,主要采取人员访谈的形式,重点了解历史和现状农业投入品(包括有机肥和化肥)、畜禽粪污施用量、施用方式、施用频率,根据需要采集相关样品进行重金属含量监测,明确农业投入品(包括有机肥和化肥)、畜禽粪污施用是否对土壤造成污染。
(三)编制整治方案
按照耕地源头方案相关文件及方案要求,结合现场查勘、补充监测、污染源追溯等情况,编制整治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受污染耕地周边水系底泥重金属污染整治、大气沉降型污染源整治、农业投入品和畜禽粪污污染源整治。方案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七、比选响应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申请人需在**日17:00前将比选报名表(格式见附件)*@*q.com。
八、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分为三部分:资格要求材料或满足资格要求承诺书、评分细则支撑材料、比选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文件应有各项内容目录。
(三)比选文件应根据评分细则,依顺序编辑比选资料。九、评审方式
(一) (略) 大邑生态环境局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报名参与竞争的单位提交比选文件,对照综合评分表(附件2)进行评分;当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在评标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二)评审小组将候选 (略) 大邑生态环境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中选单位。
十、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大邑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1.比选报名表
2.综合评分细则表
(略) 大邑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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