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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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的公告

(略) 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科技

示范展示点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实施,高效创建我区农业生产机械化主推技术示范展示点,根据《 (略) 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农机)的通知》(金农局发〔2024〕19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围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需求,建设1个以上高产玉米或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和1个水稻生产机械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在金城江区辖区内,依托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建设的自有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小改大”项目的基地等。

(二)遴选程序

1、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自愿申报,填写《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申请表》(附件1),连同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提交区农机推广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汇总后呈报区农业农村局;

2、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并研究讨论确定,最终结果 (略) 站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为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并统一竖立标牌。

(三)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报主体对示范展示点拥有生产经营权或有能力组织群众进行生产经营,不存在土地纠纷。同时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示范展示点面积达50亩以上,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展示点面积达30亩以上。

3、申报主体拥有或可调配使用相应作业环节的机械设备,并且确保示范展示点同意采用机械化耕作、种植、植保、收获等。

4、示范展示点位置交通便利,区域代表性强,土地集中连片,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具备进行培训、试验、示范、展示的相关条件。

5、积极将产业发展迫切、农民生产急需的新技术、新模式在示范展示点进行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

(四)示范展示点建设的权利

对在示范展示点内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开展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培训观摩以及标识牌制作、验收等所需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五)示范展示点建设的义务

1、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示范展示点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

2、主动配合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开展试验、示范、展示、培训等工作。

3、积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协助开展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农村群众到示范展示点观摩、学习和培训活动。

4、示范展示点规范使用资金,实行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六)示范展示点申报材料

1、示范展示点建设申请表(包括示范展示点地点、面积、基础设施、农机设备、技术优势、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等基本信息);

2、示范展示点申报书(实施方案)

3、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示范展示点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生产经营协议等。

二、报名时间、地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一)报送时间:2024年8月6日17:30前。

(二)报送地址: (略) 金城江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金城 (略) 1号,原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李 莉 咨询电话:0778-*

附件: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申请表

(略) 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1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是否开展

机械化种植

产业类型

产业规模(亩)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技术指导单位

联系专家

土地流转或

生产经营情况

示范内容(示范产业,开展1项以上农业(农机)主推技术,开展1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计划)

申请主体承诺

本单位申请列入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将认真履行示范展示点职责,保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区农机推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区农业农

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关联文件:

(略) 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科技

示范展示点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实施,高效创建我区农业生产机械化主推技术示范展示点,根据《 (略) 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农机)的通知》(金农局发〔2024〕19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围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需求,建设1个以上高产玉米或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和1个水稻生产机械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在金城江区辖区内,依托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建设的自有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小改大”项目的基地等。

(二)遴选程序

1、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自愿申报,填写《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申请表》(附件1),连同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提交区农机推广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汇总后呈报区农业农村局;

2、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并研究讨论确定,最终结果 (略) 站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为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并统一竖立标牌。

(三)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报主体对示范展示点拥有生产经营权或有能力组织群众进行生产经营,不存在土地纠纷。同时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示范展示点面积达50亩以上,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展示点面积达30亩以上。

3、申报主体拥有或可调配使用相应作业环节的机械设备,并且确保示范展示点同意采用机械化耕作、种植、植保、收获等。

4、示范展示点位置交通便利,区域代表性强,土地集中连片,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具备进行培训、试验、示范、展示的相关条件。

5、积极将产业发展迫切、农民生产急需的新技术、新模式在示范展示点进行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

(四)示范展示点建设的权利

对在示范展示点内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开展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培训观摩以及标识牌制作、验收等所需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五)示范展示点建设的义务

1、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示范展示点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

2、主动配合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开展试验、示范、展示、培训等工作。

3、积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协助开展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农村群众到示范展示点观摩、学习和培训活动。

4、示范展示点规范使用资金,实行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六)示范展示点申报材料

1、示范展示点建设申请表(包括示范展示点地点、面积、基础设施、农机设备、技术优势、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等基本信息);

2、示范展示点申报书(实施方案)

3、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示范展示点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生产经营协议等。

二、报名时间、地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一)报送时间:2024年8月6日17:30前。

(二)报送地址: (略) 金城江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金城 (略) 1号,原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李 莉 咨询电话:0778-*

附件: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申请表

(略) 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1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是否开展

机械化种植

产业类型

产业规模(亩)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技术指导单位

联系专家

土地流转或

生产经营情况

示范内容(示范产业,开展1项以上农业(农机)主推技术,开展1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计划)

申请主体承诺

本单位申请列入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将认真履行示范展示点职责,保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区农机推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区农业农

村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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