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2024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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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2024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
行政区域 陕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17: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雅兰、*嘉伟、刘金柯、卢韶华
项目联系电话 029-*-822
采购单位 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22
项目概况

2024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4

项目名称:2024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必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采购包2:必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采购包3:必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采购包4:必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2(采购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3(采购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4(采购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 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银行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査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 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银行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信用信息査询: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査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采购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 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银行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査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采购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 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银行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査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 (略) 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份)。 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 线下纸质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如需邮寄响应文件,仅接受顺丰速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

地址: (略) (略) 28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029-*-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雅兰、*嘉伟、刘金柯、卢韶华

电话:029-*-822

(略)

2024年08月02日


相关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
行政区域 陕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17: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雅兰、*嘉伟、刘金柯、卢韶华
项目联系电话 029-*-822
采购单位 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22
项目概况

2024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4

项目名称:2024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必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采购包2:必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采购包3:必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采购包4:必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2(采购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3(采购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4(采购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 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银行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査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 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银行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信用信息査询: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査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采购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 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银行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査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采购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 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具有2024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银行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査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 (略) 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份)。 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 线下纸质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如需邮寄响应文件,仅接受顺丰速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

地址: (略) (略) 28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029-*-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雅兰、*嘉伟、刘金柯、卢韶华

电话:029-*-822

(略)

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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