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兴业路1号华映光电厂区9号楼和23号楼部分厂房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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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兴业路1号华映光电厂区9号楼和23号楼部分厂房招租公告

一、产权人: (略) 。

二、标的物情况: (略) 马 (略) 1号华映光电厂区9号楼和23号楼部分厂房,建筑面积共4770㎡(其中:9号楼600㎡,23号楼4170㎡),具体情况以实地看样为准(业主方安排集中看样,公示期开始的第5个工作日及第13个工作日两次,看样前需要意向单位先提报材料)。

三、租期:2年,无免租期。

四、租金底价及递增:月租金为人民币*/㎡,即月租金为人民币*.40元。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

六、竞(承)租方应具备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未被列为经营异常企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注为准)。

3.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七、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工业厂房使用。

八、竞(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房屋按现状出租,出租方不承担房屋因老旧或条件功能缺失所需修缮改造的责任。承租单位装修改造,不得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同时应按照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施工作业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略) 书面同意。

2.承租单位需要指派专业人员(持高压电工证,电力调度证等相应电力相关特种作业证)24小时参与厂区的电力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配置承租单位自行安排,所发生费用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3.承租单位需要指派专业人员(持排污证等相关水处理特种作业证)24小时参与厂区的纯水、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配置承租单位自行安排,所发生费用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4.如因出租方经营需要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或租赁物所在土地被政府征收征用和收储等的,出租方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终止该租赁事项下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交接工作。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补偿费、装修补偿费、投资经营损失补偿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方的经营工作。

九、竞价方式:密封报价,价高者得(本次竞价的加价幅度须是人民币*/㎡/月或其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注: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最高报价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则最高报价人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竞争报价,未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竞争报价视为放弃竞价权利,最终由价高者得。

十、公告期限: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承租竞价书送达(报名截止)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7:00。

承租竞价书密封盖 (略) 马 (略) 1号 (略) 资产管理部。

十一、 联系人:张先生;咨询电话:*。

(略)

2024年8月2日


附件下载:

一、产权人: (略) 。

二、标的物情况: (略) 马 (略) 1号华映光电厂区9号楼和23号楼部分厂房,建筑面积共4770㎡(其中:9号楼600㎡,23号楼4170㎡),具体情况以实地看样为准(业主方安排集中看样,公示期开始的第5个工作日及第13个工作日两次,看样前需要意向单位先提报材料)。

三、租期:2年,无免租期。

四、租金底价及递增:月租金为人民币*/㎡,即月租金为人民币*.40元。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

六、竞(承)租方应具备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未被列为经营异常企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注为准)。

3.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七、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工业厂房使用。

八、竞(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房屋按现状出租,出租方不承担房屋因老旧或条件功能缺失所需修缮改造的责任。承租单位装修改造,不得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同时应按照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施工作业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略) 书面同意。

2.承租单位需要指派专业人员(持高压电工证,电力调度证等相应电力相关特种作业证)24小时参与厂区的电力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配置承租单位自行安排,所发生费用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3.承租单位需要指派专业人员(持排污证等相关水处理特种作业证)24小时参与厂区的纯水、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配置承租单位自行安排,所发生费用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4.如因出租方经营需要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或租赁物所在土地被政府征收征用和收储等的,出租方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终止该租赁事项下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交接工作。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补偿费、装修补偿费、投资经营损失补偿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方的经营工作。

九、竞价方式:密封报价,价高者得(本次竞价的加价幅度须是人民币*/㎡/月或其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注: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最高报价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则最高报价人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竞争报价,未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竞争报价视为放弃竞价权利,最终由价高者得。

十、公告期限: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承租竞价书送达(报名截止)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7:00。

承租竞价书密封盖 (略) 马 (略) 1号 (略) 资产管理部。

十一、 联系人:张先生;咨询电话:*。

(略)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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