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边检总站智慧口岸建设成果展示片和实战演练汇报演示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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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边检总站智慧口岸建设成果展示片和实战演练汇报演示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边检总站智慧口岸建设成果展示片和实战演练汇报演示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彩萍、张瑛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彩萍、张瑛
附件:
附件1 磋商-登记领取表.docx

项目概况

天津边检总站智慧口岸建设成果展示片和实战演练汇报演示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0-001

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智慧口岸建设成果展示片和实战演练汇报演示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是拍摄视频片两个。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完成成片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3)供应商须提供**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日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不得缺页)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

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方式:在网址:http://**:8081http://** 津采 E 招全流程招投标平台注册账号,如在注册账号中遇上任何问题可向 *@*26.com 发邮件咨询,注册账号成功后可按提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上传相关资料,上传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核实信息无误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 (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获取和缴费

(1)本项目磋商文件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2)成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后,请下载附件“招标资料领取表”填写好后,*@*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 (略) 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联系方式:赵彩萍、张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彩萍、张瑛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边检总站智慧口岸建设成果展示片和实战演练汇报演示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彩萍、张瑛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彩萍、张瑛
附件:
附件1 磋商-登记领取表.docx

项目概况

天津边检总站智慧口岸建设成果展示片和实战演练汇报演示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0-001

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智慧口岸建设成果展示片和实战演练汇报演示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是拍摄视频片两个。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完成成片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3)供应商须提供**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日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不得缺页)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

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方式:在网址:http://**:8081http://** 津采 E 招全流程招投标平台注册账号,如在注册账号中遇上任何问题可向 *@*26.com 发邮件咨询,注册账号成功后可按提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上传相关资料,上传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核实信息无误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 (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获取和缴费

(1)本项目磋商文件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2)成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后,请下载附件“招标资料领取表”填写好后,*@*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 (略) 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联系方式:赵彩萍、张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彩萍、张瑛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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