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热工测量综合测量实验台等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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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热工测量综合测量实验台等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城建大学热工测量综合测量实验台等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采购单位 天津城建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第一评标室
预算金额 ¥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丽敏
项目联系电话 022-*-808
采购单位 天津城建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丽敏022-*-808

项目概况

天津城建大学热工测量综合测量实验台等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4-ZA-0605

项目名称:天津城建大学热工测量综合测量实验台等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1台直流驱动热泵、1套供暖末端、6套直流供冷末端、1台电控柜、1套同步红外数字摄像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第二包:2台肌电传感器、2台心电传感器等、2台脉搏传感器、2套皮肤电传感器心率血氧检测模块、2台皮温传感器、2台脑电波传感器、1套热工测量综合测量实验台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第三包:1套微波多用途管式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第四包:1套地源热泵系统性能测试实验平台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货物制造商须全部为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货物制造商须全部为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货物制造商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

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总预算: ¥230,000.00(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其中:

第一包:¥50,000.00(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第二包:¥96,000.00(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第三包:¥41,000.00(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第四包:¥43,000.00(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城建大学     

地址: (略) 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韩丽敏022-*-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丽敏

电 话:  022-*-8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城建大学热工测量综合测量实验台等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采购单位 天津城建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第一评标室
预算金额 ¥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丽敏
项目联系电话 022-*-808
采购单位 天津城建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丽敏022-*-808

项目概况

天津城建大学热工测量综合测量实验台等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4-ZA-0605

项目名称:天津城建大学热工测量综合测量实验台等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1台直流驱动热泵、1套供暖末端、6套直流供冷末端、1台电控柜、1套同步红外数字摄像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第二包:2台肌电传感器、2台心电传感器等、2台脉搏传感器、2套皮肤电传感器心率血氧检测模块、2台皮温传感器、2台脑电波传感器、1套热工测量综合测量实验台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第三包:1套微波多用途管式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第四包:1套地源热泵系统性能测试实验平台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货物制造商须全部为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货物制造商须全部为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货物制造商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

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总预算: ¥230,000.00(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其中:

第一包:¥50,000.00(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第二包:¥96,000.00(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第三包:¥41,000.00(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第四包:¥43,000.00(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城建大学     

地址: (略) 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韩丽敏022-*-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丽敏

电 话:  02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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