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先进装备制造科技产业社区项目EPC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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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先进装备制造科技产业社区项目EPC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先进装备制造科技产业社区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 (略) 邦投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金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先进装备制造科技产业社区项目(EPC)(项目代码:2404-*-04-01-*);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4)0054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落实到位;

4、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1.70亩,总建筑面积*.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7632平方米,包括标准化厂房81360平方米,服务用房732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92.61平方米。项目配建室外道路2.57km,以及广场、绿化、管网、停车场及充电桩等基础设施。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建设地点: (略) 新安县;

7、预算金额:约31078.93万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9、计划工期:18个月

10、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文明工地目标: (略) 级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施工资质:(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是同一人)。

4、(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以为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单位,也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

(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招标文件,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邦投 (略)

地 址: (略) 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1号422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金泽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先进装备制造科技产业社区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 (略) 邦投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金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先进装备制造科技产业社区项目(EPC)(项目代码:2404-*-04-01-*);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4)0054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落实到位;

4、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1.70亩,总建筑面积*.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7632平方米,包括标准化厂房81360平方米,服务用房732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92.61平方米。项目配建室外道路2.57km,以及广场、绿化、管网、停车场及充电桩等基础设施。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建设地点: (略) 新安县;

7、预算金额:约31078.93万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9、计划工期:18个月

10、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文明工地目标: (略) 级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施工资质:(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是同一人)。

4、(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以为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单位,也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

(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招标文件,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邦投 (略)

地 址: (略) 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1号422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金泽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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