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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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一批),项目所需资金现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一批)

(二)项目地点:滨海县通榆镇境内。

(三)预算金额:一标段约:27.81;二标段约:31.86万元。

(四)项目内容: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一批),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涉及桥南社区28户、刘簖村75户,合计103户,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土地平整(复耕)等,最终以实际拆除户数为准;

二标段涉及舀港村43户、西沙村38户、三埝村37户,合计118户,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土地平整(复耕)等,最终以实际拆除户数为准。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每个标段各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开、评、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当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在后续标段中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五)每个标段工期:30日历天。

注:中标单位在须在招标人规定工期内拆除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离现场,土地须恢复到可利用状态。

(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起。

2、地点:本项目为电子邮箱获取,不接受现场购买、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3、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收件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 (略) *@*q.com中。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招标文件时如有 (略) 联系(联系人:辛先生、手机号码:*)。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收件地址错误等招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收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4、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就此项目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到现场勘察。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招标单位详细了解)。

5、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联系人:辛先生,联系电话:*、0515-*。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日15时00分00秒在滨海县通榆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当场开标,择定中标人。

五、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付款方式

通过镇初验、县复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略) 验收评定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注:①结算金额=验收合格的拆除户数*中标单价;②如施工质量没有满足验收标准,影响全域整治项目整体验收进度的,不予支付费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通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滨海县通榆镇迎宾路18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联系人:辛先生

联系电话:*、0515-*

驻滨通讯地址:滨海县S327与西湖路交汇处 (略) 办公楼1幢6层



滨海县通榆镇人民政府

**日

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一批),项目所需资金现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一批)

(二)项目地点:滨海县通榆镇境内。

(三)预算金额:一标段约:27.81;二标段约:31.86万元。

(四)项目内容:滨海县通榆镇房屋拆除项目(第一批),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涉及桥南社区28户、刘簖村75户,合计103户,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土地平整(复耕)等,最终以实际拆除户数为准;

二标段涉及舀港村43户、西沙村38户、三埝村37户,合计118户,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土地平整(复耕)等,最终以实际拆除户数为准。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每个标段各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开、评、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当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在后续标段中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五)每个标段工期:30日历天。

注:中标单位在须在招标人规定工期内拆除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离现场,土地须恢复到可利用状态。

(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起。

2、地点:本项目为电子邮箱获取,不接受现场购买、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3、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收件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 (略) *@*q.com中。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招标文件时如有 (略) 联系(联系人:辛先生、手机号码:*)。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收件地址错误等招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收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4、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就此项目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到现场勘察。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招标单位详细了解)。

5、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联系人:辛先生,联系电话:*、0515-*。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日15时00分00秒在滨海县通榆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当场开标,择定中标人。

五、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付款方式

通过镇初验、县复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略) 验收评定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注:①结算金额=验收合格的拆除户数*中标单价;②如施工质量没有满足验收标准,影响全域整治项目整体验收进度的,不予支付费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通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滨海县通榆镇迎宾路18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联系人:辛先生

联系电话:*、0515-*

驻滨通讯地址:滨海县S327与西湖路交汇处 (略) 办公楼1幢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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