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场执法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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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场执法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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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
场执法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AX-*)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新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场执
法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新野县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见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见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见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见磋商文件
七、其他
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场执法
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场执法项目
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海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X-*
2、项目名称: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
现场执法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内容: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场执法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
出具评审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
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5、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
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
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发展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
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 年 2-7 月)在本单位缴纳真实有
效的社保证明。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 (略) (http://**.cn)】(供应 (略) 站查
询截图,并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规范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
投标截止时间;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
件将被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符合“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
描 (略) 邮箱(*@*63.com),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
发送磋商文件(纸质报名资料需在开标当天携带至开标现场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纸质报
名资料需与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版报名资料保持一致。)
3.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招标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野县财政局
地址:新野县政府街 55 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海 (略)
地址: (略) 卧 (略) (略) 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西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野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野县财政局
地 址:新野县政府街 55 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 (略)
地 址: (略) 卧 (略) (略) 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西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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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
场执法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AX-*)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新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场执
法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新野县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见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见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见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见磋商文件
七、其他
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场执法
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场执法项目
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海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X-*
2、项目名称:新野县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
现场执法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内容:对交通局灾后重建及治理超限车辆运输非现场执法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评审,
出具评审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
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5、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
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
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发展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
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 年 2-7 月)在本单位缴纳真实有
效的社保证明。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 (略) (http://**.cn)】(供应 (略) 站查
询截图,并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规范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
投标截止时间;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
件将被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符合“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
描 (略) 邮箱(*@*63.com),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
发送磋商文件(纸质报名资料需在开标当天携带至开标现场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纸质报
名资料需与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版报名资料保持一致。)
3.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招标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野县财政局
地址:新野县政府街 55 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海 (略)
地址: (略) 卧 (略) (略) 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西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野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野县财政局
地 址:新野县政府街 55 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 (略)
地 址: (略) 卧 (略) (略) 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西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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