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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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0-*-04-05-*
投资项目名称 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略) 荔湾区泮塘地区,东至泮塘路、龙津西路,南至西关上支涌下游,西至黄沙大道,北至中山八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涉及改造面积约28公顷。主要通过微改造的方式,对片区内的岭南历史文化设施进行整治与修复、水岸进行生态修复及安全设施建设、基础设施进行完善。通过合理可行的改造措施,巩固荔枝湾片区的历史文化特色与文化名片,改善水岸的生态环境,补齐基础设施服务功能。(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860.9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任一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任一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_*.html、《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_*.html)。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2家设计单位、2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若有两家设计单位,则任意一家设计单位可设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无要求。
其他要求: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招标人 广州文化公园( (略) 荔湾区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西堤二马路37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财贸 (略)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十一楼11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监督机构 (略) 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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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0-*-04-05-*
投资项目名称 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略) 荔湾区泮塘地区,东至泮塘路、龙津西路,南至西关上支涌下游,西至黄沙大道,北至中山八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涉及改造面积约28公顷。主要通过微改造的方式,对片区内的岭南历史文化设施进行整治与修复、水岸进行生态修复及安全设施建设、基础设施进行完善。通过合理可行的改造措施,巩固荔枝湾片区的历史文化特色与文化名片,改善水岸的生态环境,补齐基础设施服务功能。(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860.9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任一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任一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_*.html、《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_*.html)。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2家设计单位、2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若有两家设计单位,则任意一家设计单位可设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无要求。
其他要求: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招标人 广州文化公园( (略) 荔湾区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西堤二马路37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财贸 (略)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十一楼11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监督机构 (略) 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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