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购置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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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购置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购置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5
项目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购置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八棱信号杆、信号灯、人行灯立杆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对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开标舱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按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专门对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 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地址: (略) 胜利中路192号
联系方式: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 (略)
地址: (略) (略) 桥西区工业西街8号1号楼3层01
联系方式: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璐
电话:0313-*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购置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5
项目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购置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八棱信号杆、信号灯、人行灯立杆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对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开标舱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按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专门对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 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地址: (略) 胜利中路192号
联系方式: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 (略)
地址: (略) (略) 桥西区工业西街8号1号楼3层01
联系方式: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璐
电话:0313-*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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