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永康市国、省、县道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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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永康市国、省、县道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国、省、县道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 (略) “政采云用户” 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取(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3 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国、省、县道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元

最高投标费率:100%

采购需求: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要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标项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投标费率(最高折扣率)(%)

1

(略) 国、省、县道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一类养护、二类养护范围内的小修保养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养护原始记录、文件资料、图表记录等内业资料并存档。并完成日常养护系统填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

100%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 (略) ”(http://**)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

2、地点: (略) (http://**);

3、方式:潜在 (略)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 (略) “政采云用户”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 (略) (http://**)。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3D%3D&utm=site.site-PC-*.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5.0557ccd0f56b11ee9cf*e2c0fae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略) 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 (略) (略) 1239号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579-*

2、代理单位:浙江 (略)

详细地址: (略) 西湖区三墩街1号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1-*

标书咨询:陈工 联系电话: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 (略) 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传真:0579-*

4、系统技术支持: (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略) 国、省、县道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 (略) “政采云用户” 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取(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3 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国、省、县道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元

最高投标费率:100%

采购需求: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要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标项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投标费率(最高折扣率)(%)

1

(略) 国、省、县道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一类养护、二类养护范围内的小修保养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养护原始记录、文件资料、图表记录等内业资料并存档。并完成日常养护系统填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

100%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 (略) ”(http://**)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

2、地点: (略) (http://**);

3、方式:潜在 (略)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 (略) “政采云用户”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 (略) (http://**)。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3D%3D&utm=site.site-PC-*.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5.0557ccd0f56b11ee9cf*e2c0fae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略) 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 (略) (略) 1239号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579-*

2、代理单位:浙江 (略)

详细地址: (略) 西湖区三墩街1号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1-*

标书咨询:陈工 联系电话: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 (略) 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传真:0579-*

4、系统技术支持: (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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