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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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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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徐水发改【2022】116 号)、《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徐水发改【2024】102号)《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建设内容的批复》(徐水发改【2024】102号)《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徐水发改【2024】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1.2项目地点: (略) 徐水区;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刘伶路)的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燃气仅预留管位)等市政管网及路面恢复; 2.1.4计划工期: 215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后期配合等工作。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配合验收、移交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处理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与招标人沟通、合同谈判、现场服务等。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总协调,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协调其他成员配合本项目工程工作;主导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 (6)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切实执行一切合同,共同承担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在法律上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 (8)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盖章外,其余须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4.招标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通知公告”中“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 (略) ”,打开【业务管理-交易下载】菜单中下载。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7.2 投标人需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完成注册,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下载招标。 7.3编制投标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7.4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投标技术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技术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的规定对投标技术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保 (略) 联系人:王帅 联系方式:0312-* 电子邮箱:*@*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
电子邮箱: *@*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0.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10.2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10.3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500~1000元;三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悦中 (略)
地址: (略) 徐水区永兴中路1 (略) 西楼309室 地址: (略) 朝阳北大街1900号盛悦商务中心天鹅座1316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帅(异议受理人) 联系人: 耿慧慧、卢晓丽(异议受理人)
电话: 0312-*(异议受理联系电话) 电话: 0312-*(异议受理联系电话)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63.com 电子邮件: *@*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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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徐水发改【2022】116 号)、《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徐水发改【2024】102号)《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建设内容的批复》(徐水发改【2024】102号)《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徐水发改【2024】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1.2项目地点: (略) 徐水区;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刘伶路)的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燃气仅预留管位)等市政管网及路面恢复; 2.1.4计划工期: 215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后期配合等工作。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配合验收、移交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处理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与招标人沟通、合同谈判、现场服务等。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总协调,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协调其他成员配合本项目工程工作;主导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 (6)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切实执行一切合同,共同承担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在法律上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 (8)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盖章外,其余须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4.招标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通知公告”中“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 (略) ”,打开【业务管理-交易下载】菜单中下载。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7.2 投标人需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完成注册,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下载招标。 7.3编制投标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7.4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投标技术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技术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的规定对投标技术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保 (略) 联系人:王帅 联系方式:0312-* 电子邮箱:*@*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
电子邮箱: *@*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0.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10.2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10.3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500~1000元;三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略) 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悦中 (略)
地址: (略) 徐水区永兴中路1 (略) 西楼309室 地址: (略) 朝阳北大街1900号盛悦商务中心天鹅座1316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帅(异议受理人) 联系人: 耿慧慧、卢晓丽(异议受理人)
电话: 0312-*(异议受理联系电话) 电话: 0312-*(异议受理联系电话)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63.com 电子邮件: *@*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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